即便是富裕如板溪大队,那也不是人人都能顿顿吃肉的。
加上池安手艺好,咖喱汁收得浓,在场的人只要吃了后,就开始狂夹。
刘丽华一边吃,还一边不忘感慨道:“这要是有一碗米饭的话,这咖喱汁用来拌饭,那是最下饭不过。”
秦烈的几个舅妈加大表嫂,听到这话连连点头。
可不是,这东西下饭的很,还有那子姜带鱼也好吃。
她们也有和姚春梅买那些咸鱼干,但做不出这个味。
那些咸鱼干吃了,都有海鱼腥味。
像这带鱼,吃到嘴里不仅没腥味,还有嚼劲。
关键也不知道她怎么处理的,鱼肉轻轻一扯,鱼骨头就剥落了。
还有那鲅鱼,蘸着池安调好的汁吃,真的是特别的香。
鲅鱼的鱼肉紧实,口感也好,根本吃不出腥味。
加上虾干炒白菜的鲜甜,还有扳指干贝的咸鲜,都叫她们回味无穷。
一个个心里都在感慨,池安的手艺这么好,难怪之前周氏为了一口吃的,都把自己弄出病来。
他们家也都有钱,只是过惯了苦日子,觉得只要能吃饱就行,在吃的上面并没有追求太多,也没花那么多心思去做这些。
如今真真正正吃了一顿池安用最简单的东西,做出如此美味佳肴后,似乎也能理解男人们在吃过池安宴请的饭菜后的感慨是为何。
正当众人吃得乐呵呵时,脸皮厚的姚春梅过来了。
由于大门是打开的,她一进门就笑着朝池安说:“安安,不知道你这饭有没有多做。我这刚从娘家赶回来,家里男人孩子都吃完了没做我的饭。”
池安因为晚上请的人多,饭菜都是往多了做,就怕是不够吃,到时候闹尴尬。
她一听姚春梅这话,在看到她眼底的那闪闪发亮的吃货眼神时,顿时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还回娘家刚好回来没饭吃呢,搞不好就是特意在家不吃饭,等着差不多了,这才过来的。
对于吃货,她是了解的,加上饭菜有多,且和她还有合作,那给口饭吃,还是有的。
不过她也不得不说姚春梅的能耐,那天她做了那么多薯条薯片,她拿走后,第二天一早就把东西和钱送来了。
据说她这边拿到东西后,就给娘家那边打电话,让娘家兄弟到镇上等她。
之后她拿着东西去镇上,几个兄弟分一分,到隔壁的镇还有公社去卖,都不用多久,就全都被老顾客买光了。
“有,嫂子来的刚刚好,要是再晚点,那你只能吃馒头了。”
姚春梅笑眯眯地应了一声,眼睛却往桌上扫。
眼见桌上盘子里的东西不多后,忙接过池安递过来的碗筷,在自家婆婆不赞同的目光下,夹了一块扳指干贝。
待入口,她瞬间瞪大眼眸,当即三两口吃完,又换成咖喱鸡块。
可惜这会儿已经没了鸡块,盘子里就剩下些洋葱胡萝卜和土豆。
她尝了尝土豆的味道,瞬间双眼发亮地看着池安。
这东西好吃,她喜欢这个味道。满嘴说不出的香味,加上带着那浓郁的香味,叫她回味无穷。
池安简单的吃了几口,又喝了点粥,就起身消食。
作为干饭王的秦烈,不耐烦喝酒,反正有他小叔和大哥在,这里也用不着他。
当即擦了嘴巴,起身对孙支书的媳妇和丁燕说:“大舅妈,丁阿姨我吃得有点多,和小池安去消消食。一会儿这边的收拾,就辛苦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