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豫勾唇一笑,道:“不怕。”
那么多年非人的剧痛他都忍过来了,怎么会怕她这一点咬伤?
不过,说来自打遇见她之后,他身上的剧痛感,已经好了许多。
好些时候他与她在一起,自己都忽略了痛楚,反倒专注于其它更多的感觉与感情。
就连以往总睡不着睡不好觉的毛病,只要与她一起,也常常能安睡至天明。
凌秀下榻去取了一根绣花针,点了烛火,在火苗上烫了片刻,然后拉起他的食指,看他一眼,便往指尖上戳了一个小洞。
她用力挤了挤他的指尖,那小洞很快便渗出了一颗绿豆大小的血珠。
“娘子,你这是做甚?”李豫被她没头没脑的行为,搞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凌秀却将他冒血的手指塞入口中,舌尖去舔那滴血珠。
她素来不吃荤食,讨厌荤腥味。按说人血亦属荤,该是腥臭难饮的。
可舌尖沾上那血珠后,却仿佛尝到异常鲜美的汁液,令她忍不住含住那小伤处,吸-吮更多的美味。
李豫微微眯眼看着她,想起上回她在他臂上诡异吸血之态,忽然想清一个吊诡之处。
如若她身上蛊毒,是昨日经由他所传,那在慈济院时,她又为何能够解他蛊毒发作之危?
并且,她已经不是一次两次咬伤他,然后吮他的血了。
以凌秀对荤腥异常排斥的状态,她对他的血,却似乎有着特殊的喜好,这不是极其矛盾而又怪异之事么?
凌秀此番因是带着验证心态,因此保持着高度的专注与克制。吸了片刻,察觉身上的痛楚果然消失后,她便停了口,恋恋不舍地吐出他的手指。
李豫指尖的伤口仍在渗着血珠,凌秀取了绷带过来,替他小心包扎好。
抬头瞧见李豫若有所思的模样,她沉吟片刻,终究没瞒他。
“秀儿晓得此事很荒谬,可是殿下之血,似乎真的能替秀儿止疼。”
李豫目光落在她唇瓣上,问道:“娘子不觉得这血味,甚为恶心想吐么?”
凌秀诚实地摇摇头,道:“不会。”面色红了红,补充道:“很甜,很鲜美。”
李豫心里一沉。
记得叶佩兰曾提过,蛊虫须以血肉为饲,如若凌秀嗜血而饮,难道她身上的蛊虫并未清除?
他长臂一揽,将凌秀搂入怀中,解开她的衣衫,去查看她小腹处的诡相。
然而,她平坦的小腹一如以往,肌肤白皙而光洁,完全瞧不出此处,先前曾被无数紫红色蛊虫所盘绕。
“殿下!”
凌秀拍了拍他的手,忙将衣衫拢好,半羞半恼道:“癸水来时,不可行房。您便不能忍一忍么?”
李豫耳根一热,晓得她误会了。
他尴尬地撇开头,抿了抿唇,追问道:“娘子果真不再流污血,腹中也不再疼痛了么?”
“嗯。”
凌秀整好衣裳后,用绣花针依样在自己指尖亦戳了一个小洞,挤出一滴血抹到他唇上——
“殿下,你尝尝秀儿的血,滋味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