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药监局那边,还是有人察觉到了问题不对劲。
他们的工作人员的确收到过秦川建药厂的申请,但那个申请,并没有被审批!
意识到这个问题之后,龙国药监局一方,很快就开会进行讨论。
会场上,药监局的工作人员,有支持秦川这种做法的,也有觉得他就是在违法犯罪,应该得到严惩的,总之是各说纷纭,一时间意见无法得到统一。
“秦川虽然私自研发抵抗病毒的特效药,还大批量生产,但他的药的确有效,是利国利民的神药,辰城疫情消除,还有我们龙城,也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解封,从这两件事情上讲,他就是功不可没!”
“因此,我们不应该再对秦川的制药厂进行追究!”
龙国药监局的一个工作人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但立刻就有人站出来反驳了:“呵呵,就算秦川有功,但也不能无视龙国的法律。龙国明确规定,在药物生产监管方面,要严格按照流程。没有被审批的药厂,不得私自生产药物,可他倒好,非但生产了,还大批量生产!”
“这种藐视龙国律法的行为,绝对不能容忍!”
也有人继续提出支持秦川的意见:“有时候,我们对法条的遵守,不能简单地停留在字面上,死板地去遵循。得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就比如秦川生产特效药这件事情,他明明研发出了特效药,知道那三种特效药生产出来,一定能解决龙国的危机。但药监方面,却不予审批其建药厂,更不审批他生产药物,他又能怎么做?”
“他想要拯救龙国,所能做的,自然是私自生产特效药。”
有支持者相对就有反对者:“你的这种说法,我不赞同。秦川是因为生产出了有效且安全的特效药,才会被支持。但他这种行为,却是错误的。”
“他能保证在没有被审批的情况下生产出安全的药物,不代表别人也能保证。”
“如果有人效仿他的行为,在不被批准的情况下建药厂,生产药物,多半会产生对社会危害很大的不合格药物。到那个时候,出了问题,谁来负责?”
“秦川的这种行为,绝对不能得到纵容。要我看,必须将他告上法庭,去接受龙国法律的审判!”
“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法不外乎情,我们应该具体事件具体分析,而不是一味地只去提龙国的法律法规。”
“就拿秦川这件事情来讲,我觉得他做的不错。我们在这个时候,不应该再去看过程,而应该去看结果。结果就是,秦川生产出了合格安全的特效药,拯救了整个龙国!”
“他还大方地将特效药的成分表公布给疾控总中心,这一点,就值得我们赞赏。”
“秦川是帮助龙国解决疫情的英雄,按照,如今的趋势,特效药不断流向市场,龙国的疫情很快就会消退,经济发展很快也能复苏。”
“他算是为龙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就算他在操作上有违规的地方,我们又何必再去追究这么一位英雄人物的责任?”
药监局这帮工作人员吵来吵去,暂时也没有个结果,只能先就此作罢,稍后再继续讨论秦川私自建药厂生产特效药的事情……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