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静的夜里突然传来一阵刹车的声音,哇,这么快就到了,林诗诗打开窗子,向下望去,借着昏黄的路灯,看到一辆保时捷停在楼下。
紧接着,林诗诗的手机也响了。
“我走了哦。”林诗诗头也没回便冲下去了。
夜里外面的空气更清冷了,一阵凉风吹来,林诗诗不由打了个冷战,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董晓彬在车里摁了几声喇叭,示意他在这部车里,林诗诗当然知道哪部车里坐的是他,她在楼上趴着窗口等了好久了。
林诗诗边向那部车走去边用手不断摩挲着自己的胳膊取暖,弯着身子,探着头,使劲想要看清车里的人,不会真是个肥头大耳的胖子吧,林诗诗想。如果太糟糕的话,自己跑回去也还来得及。
“别看了,我不是胖子。”董晓彬自车内迈出大长腿,站起身来竟有一米八几那么高,身姿伟岸挺拔,似笑非笑靠在车门上戏谑地望着林诗诗。
脑袋有一瞬间的空白——
“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他?为什么看起来感觉如此熟悉。。。”
剑眉星目,风度翩翩,荷尔蒙爆棚。。。
一连串的形容词跑进林诗诗的脑海里,像中了彩票一样惊喜万分,怎么现在的有钱人都开始注意起形象来了,还以为会是大腹便便的秃子呢。
林诗诗不禁心驰荡漾起来,对董晓斌的怨恨也消失的无影无踪。这个男人举手投足之间都在疯狂散发着男性魅力,像是在林诗诗心脏中心射了一箭,害她心神不宁。他身着墨色西装,却因剪裁得体而一点也不显得呆板,寸头短而清爽,周身散发出金属一样坚硬微冷的气质。
现在的奶油小生和娘娘腔太多了,所以像董晓彬这样有男人味的男人开始变成女人的心头好,有安全感嘛,在外打拼的女人,谁不希望能有个强有力的肩膀可以依靠。
“林小姐,上车吧。”董晓彬说着便绕过车身,替林诗诗拉开车门,并从车里拿出一捧玫瑰出来,走过来递到林诗诗手中。
“希望你喜欢。”董晓彬笑吟吟得。
花上面还洒着水珠,随意地用一根丝带捆扎着,碧绿的叶子衬着粉嫩的玫瑰,格外清新好看。
林诗诗接过玫瑰,心里更加动容,这是她第一次收到玫瑰花,在她们那个小城,谁会送玫瑰花给女孩子呢。
昏黄的灯光把两人的影子印在了还闪着水光的路面上,自车内传出理查德布莱曼弹奏的钢琴声。
林诗诗忍不住神游起来,这不就是她梦想中的和王子见面的场景吗,一时间,林诗诗仿佛置身于灿烂的春日阳光中一样,四周都是玫瑰花海,微闭着双眼,似乎看到了董晓彬骑着一匹白马含笑向她伸出手来……
“林小姐,花还满意吧?”董晓彬问到,这是他的习惯,凡是第一次与他约会的女人都有机会收到这样一束玫瑰花,但很少有女人会这么在乎这束花的,更没有人对着玫瑰花像花痴一样眯着眼睛傻笑。
“满意,满意,十分满意。”林诗诗在车里坐好,小心翼翼地捧着这束玫瑰,不时用鼻子去嗅。
董晓彬用余光打量着林诗诗,他只要用余光就够了,嘴角始终挂着一抹似有若无的笑。果然,被他猜中了,还是没见过世面的黄毛丫头一个,看见他的豪车没什么反应,倒是收到玫瑰花耸着小鼻子快要哭出来似的,虽然很少看他,但是看他时就盯着他的眼睛和眉毛看,不会把目光游弋到他的手表和衣服鞋子的商标上,估计刚出来工作没多久,认不清几个牌子,还没见过所谓的繁华世界吧。
“刚来这里?”董晓彬缓慢地转动着方向盘问。
“恩,对啊,你怎么知道?”林诗诗好奇地扭头问他,仿佛觉得不可思议似的,睁大了她本来就乌溜溜毛茸茸的大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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