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唐琅马上挥挥手说:“不,不能那么论的,在证实出曹达与悬案确实有关联之前,这都是你们中山方面的刑案,我们只负责提供协助……其实我亲自负责此事只是当年我也是那案专案组刑警之一,心里放不下而已……所以,往下怎么调查,你们来决定吧。”
洛静说:“那么不客气了……嗯,请您告诉我们那几个人的单位或住址吧,我们想亲自一一登门拜访,当然您能安排一名本地同事给我们做下引导更好,毕竟这里的状况你们更熟。”
唐琅伸伸大拇指,说:“不错,关键的细节上要身体力行显示诚意,很好,我亲自陪着你们去拜访吧,反正我暂时辞了其他事务……”
接下来,虽然要拜访的人不多,但因为散布于锦春市的不同地区,所以很多时间都耗费在路上了。
还好对那几个人的拜访都成功了。
不过拜访收获不一。
第一个原是那酒店的一名中层员工,对曹达根本没有印象了(他本来就不负责餐饮方面)。
第二个不幸得了老年痴呆(其实还没到到退休年龄),根本无法完整作答。
第三个对曹达稍微有印象,但不记得这个人当时有过什么可疑行为,而且自己也不属于餐饮部的,他最后反问,当年警察不是调查过酒店,但没带走任何一人么?这不是说明当时全酒店的人都没有可疑?
第四个则是大有收获,此人碰巧当年也是餐饮部里的一名员工,虽说跟曹达是在不同的岗位上,但据他说,那时候他们酒店晚上是10点半打烊关门,他们这些当年的外地打工仔都是住酒店内宿舍的,警方询问的那个夜间时段,他和曹达等人都是晚12点左右上床睡的觉,下天早上7点不到就都起来了,所以可以相互证明夜间没外出,更不可能利用这个时间段去遥远的中山市杀完人再回来床上睡觉(按说根本出不去大门也再进不来)。
此人还提供了另外两位当年同一宿舍的人的大致资料,现都在外地,说警方要是不信可以再找他们问问情况……
离开这位受访者后,唐琅说:“他提供的当年两位同宿舍员工都在外地,我联系一下外地警方好获取口供吧,时间宝贵,我先回局里安排了,往下要去哪里由小郭陪你们。”
小郭就是唐琅一名陪同属下。
唐琅一走,方乐对洛静几人说:“如果这个证词无假,那么曹达当年的确不可能犯案呢,毕竟以我们现在的车速,单程一趟都有四五个小时,可他当年可用的夜间时间至多7小时,还要先考虑怎么在夜间进出酒店的事,也即他很难犯下第二桩剥皮案。”
小张忽说:“那万一他真的有了夜间进出酒店的能力呢?至于车程,咱们坐的是大些的面包车,车速有限,更快的车速的话,即便是十几年前三个小时一趟七个小时往返也是有可能的,你看他还能允出将近一个小时来剥皮杀人。”
的确,世事无绝对。
小韩忽说:“师姐,那要不我们找到那家酒店看看吧,那酒店不是还开着么?”
好主意……
洛静赞赏了一句,对那位小郭说:“可以引导我们去那家酒店拜访么……”
到了那家曹达工作过的外表金碧辉煌的酒店,洛静诸人以警方的身份找到了酒店负责的总经理。
洛静问:“经理,请问你们的酒店15年前的建筑布局你还记得么?”
“15年前?”
本来还很沉稳的半途经理竟挠了挠头,苦笑说:“我是8年前才来酒店工作的,实质上我们酒店现在的所有员工在本店的工龄都没超过15年,所以我是真的不知道15年前本店什么样子,你们最好找寻到前老板问问看,但我又听说他不久前去世了。”
见警察们要失望,经理忙说:“不过这家酒店15年前好像搞过不少的宣传广告,兴许就有关内部的布局啊,画面啊什么的在网上流传……另外我觉得虽然15年了,这家店先后也有好几次搞过装修,但骨架变化不大吧,要不我带你们先游览游览本酒店?”
“那就多谢了。”
接着经理带着所有人游酒店,在洛静等的要求下,特意去看了员工宿舍区。
而此酒店的员工宿舍都在一条走廊两边,每个宿舍的窗子和门都是对着走廊的(或许为了防潜入),也即住在宿舍里的人不可能走窗户进出,出入只能经过走廊。
方乐抬头发现了走廊角落的一个摄像头,正好对着所有员工宿舍门口,就问:“这摄像头15年前在么?我是说15年前这里有摄像头么?”
经理回答:“起码我来到的时候是有的,而且那时候感觉也不像新装的,至于15年前有没有,我还真不敢打保证,但是这摄像头对于监控我们的内部人很重要,我想要是15年前装了的话,当时来调查的警察肯定会查视频的。”
经理的潜藏意思就是当年如果警察没发现进一步的问题,就说明当时的酒店的人没有可疑(现在的警察也不必费功夫了)。
洛静又问:“那么正门钥匙由谁保管,是这条走廊两边宿舍里的员工么?”
经理忙说:“不、不,当然不是,那是存放在保安部门的,他们根本接触不到……”
从酒店离开,洛静马上说:“现在一是争取获知酒店15年前的内部建筑布局,二是找寻到当年调查此酒店的一线情报,还有一线调查员都是谁……走吧,去找唐副支。”
找到唐琅的时候,其先主动说:“那位证人提供的两位前同事兼舍友的问询情报外地警方还没传回。”
洛静则提及当年一线调查的事,唐琅答应继续泛查下过往档案。
谁知很不遂意,档案显示当年对酒店的调查结果只有简单一句话:已排查,无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