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他们全部死亡的那一天,就会有答案了吧。
……
楚暮苏租住的公寓位于一座刚建成不久的小区之中,由于这里是城郊,比不得寸土寸金、恨不得将房子盖到天上去的市区,所以,这里的公寓楼最高也只有十五层。
楚暮苏租的那一间坐落在小区门口,考虑到后面楼层的采光问题,高度更是只有六层。
而他的房间,正是在顶层之上,自带一个五十平米左右的小阁楼,性价比非常之高。
在房主楚暮苏的安排下,迟愈带着在小区门口买的日用品,住进了阁楼里的客房。
第二天一早,莫笙开着一辆面包车不请自来,和楚暮苏一起帮迟愈搬了趟家。
因为不知道具体要在这里住多久,迟愈干脆把自己大半的家当都装上了车。
所有东西全部规整好之后,时间已近正午。
楚暮苏干脆把莫笙留下,吃了顿饭。
同样身为独居人士,楚暮苏的厨艺要比迟愈好上许多,甚至不比一些专业的厨师差多少。莫笙刚吃了两筷子就赞不绝口,配合两杯啤酒下肚,自然而然就打开了话匣子。
据他所说,总部的人昨天凌晨连夜搭乘直升机飞了过来,拉着他马不停蹄的奔向了那两个被雷劈的混混所在的医院,并就“赔偿”一事与其家属进行了一番“友好”的协商。
在总部专员的攻势之下,对面接连败退、丢盔弃甲,还没坚持几分钟就被斩落马下。
总而言之——小巷伤人案件已经进入了尾声,迟愈这边大概不会有什么麻烦了。
迟愈认真的道了句谢,莫笙却只是无所谓的摆了摆手:“人没事就好。”
是啊。
迟愈轻轻吐出一口气。
人没事……就好。
……
接下来的半个月假期,迟愈一天也没有浪费。
除了去探岭新闻社坐班,完成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以外,迟愈还在贺梅梅的组织下,和她以及秦臻一起去了夏延舟的公寓,为她收拾了房间。
按照贺梅梅的说法就是,既然夏延舟本人因故离开,没有时间打扫,那他们这些做朋友的就该当仁不让,为免夏延舟回来以后面对一屋子发了霉的蘑菇,该出手时就出手!
迟愈对这个理由不做评价。
人活在世……总是需要一些情感上的寄托。
哪怕只是在自欺欺人也好。
在整理公寓的过程中,迟愈在客厅的电视柜中发现了大量电影碟片,还在衣柜里翻出了无数颜色鲜艳的漂亮裙子。
最后看着梳妆台上各式各样的戒指首饰,迟愈突然回想起了第一次在现实中见到夏延舟时,对方的装扮。
衬衫格裙,耳环精致,身上还有着各种毛茸茸的小装饰……和她那个人一样,浑身都散发着挥之不去的浪漫主义气息。
像是个生活在蜜罐里的孩子。
与这个残酷的世界格格不入。
迟愈看着安静躺在自己掌心的毛绒发卡,微微敛眸,将它放进了收纳盒最底下的抽屉里。
咔哒一声。
抽屉合拢。
像是封存了一段难忘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