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若是找不到病因加以解决的话,迟早还会复发。
我能做的就是尽量让这个复发的时间延迟罢了。”
林昭倒不是夸大其词。
在融会贯通了义诊获得的大量奖励后,他现在的医术有了质的飞跃,隐隐有着向未医发展的趋势。
何谓未医?
魏文王曾问扁鹊:“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谁的医术是最好的呢?”
扁鹊回答:“大哥最好,二哥差些,而我是最差的一个。
大哥治病,是在病情发作之前,那时候病人自己还不觉得有病,但大哥就下药铲除了病根,使他的医术难以被人认可,所以没有什么名气。
二哥治病,是在病初起之时,症状尚不十分明显,病人也没有觉得痛苦,二哥就能药到病除,使人认为他只是治小病很灵。
我治病,都是在患者病情十分严重之时,病人痛苦万分,病人家属心急如焚。
此时,他们看到我在经脉上穿刺,用针放血,或在患处敷以毒药以毒攻毒,或动大手术直指病灶,使重病人病情得到缓解或很快治愈,所以我名闻天下。””
扁鹊的大哥,就是一名未医。
林昭自问医术比起扁鹊的大哥来还差的很远。
可有着诡之书和2级诡瞳加持的他,也勉强触碰到了未医的皮毛。
诡之书再神奇,林昭也不会一直依赖它。
能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才是属于自己的本事。
在他看来,诡之书并不只是个金手指,更像是一个专门负责传道授业的“老师”。
否则,那些随机奖励,也不会全都是关于医学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了。
所以,这一次,林昭并不打算动用诡之书。
而是想要试试,凭他现在的医术能不能治好乳腺癌。
“云熙,你这闺蜜的病可多了去了,不仅仅只是乳腺癌,还患有胃十二指肠溃疡,月经不调,痛经,颈椎病,腰椎骨质增生,宫颈炎……”
林昭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无语的吐槽道:“她的心得有多大啊?这么多的毛病,她平时就没有一点感觉吗?”
“澜澜家的情况比较特殊。”
顾云熙有些心疼的看着昏睡的闺蜜:“她家里其实很有钱,也算得上是大家族,可这样的家族,一般女孩子都是没有继承权的,更加没有自主选择婚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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