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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少年往事(第1页)

张小梅继续向马龙驹揭着她的同学曹晓丹的黑历史。)

她冷笑着说道:“至于这个嘛,她回来之后,同学们见到她,都觉得好奇怪。当时,大家一致认为她已经死了,至少不会再回来了呢。有的同学问她,这一年都去哪了?干什么去了?她总是坚持说,是去南方打工去了,还挣回了不少钱呢。她刚回来那一阵子,确实挺有钱的,浑身上下,穿的戴的,都是名牌货,让我们这些同学们都羡慕不已。还有,每次大家一起出来玩、吃饭什么的,都是她拿的钱。同学们私下里传说,她这一年是去南方卖yin去了,才挣了那么多钱。”

我问道:“你觉得这是真的吗?”

她说:“我也纳闷呢,她一没学历二没本事,却挣了那么多的钱,除了干那个,还能干什么工作呢?不过嘛,有一回,我们在一起吃饭,喝了很多酒,在场的只有我们几个非常要好的姐妹,她倒是说了实话……至于她是不是瞎编的我就不清楚了。”

我说:“那好,你详细地复述一下,她在南方的那段经历。”

(张小梅转述的内容,经过整理,以曹小丹的角度来叙述。下文中“我”是曹晓丹。)

我的“故事”要从头说起。

那是我上高一的时候的一天晚上。

下了晚自习,我没有立刻回家,而是来到了一家酒吧,和几位朋友喝酒聊天。

突然,来了一个人,他是个社会上的小混混,很久以前,我向他借过二十块钱用于吃喝玩乐,不过,很快就把钱还给他了。可是,没过多久,他又来找我,说还要我付给他利息。我就没给他,结果一来二去的,他说我加上利息还还欠他三十块钱,还到处宣传,一直缠着我不放。其实,我知道,他是还有别的企图。

这一天,很倒霉,他又堵到了我。我看得出来,他也是喝多了酒,两眼发直,走路乱晃。那家伙身材魁梧,是个好战分子,又借着酒劲,好像凶神恶煞一般,他一把抓住我不放,还在我头上打了两拳,把我打得眼冒金星。他放下狠话说,不马上还钱,就要打死我。

和我一起喝酒的朋友,看到这家伙来者不善,怕跟着我惹祸,就扔下我,一溜烟地都跑了。

我和他争辩着,趁他松手的空隙,奋力地挣脱了他,撒腿就跑。

我慌不择路,不小心撞在了酒吧里的另一位客人身上,还把他的酒给碰洒了。

我心想,这下子可完了,那个家伙来纠缠不放就够呛了,又惹恼了别人。

只见那男人大约三十出头的年纪,个子不高,有点胖,衣着很考究,举止文雅,在他的旁边还有一个男的,年纪比他小一些,也穿着西服,是和他一起来的。他们俩看上去好像是挺有身份的人。

我连忙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小心撞到了你。”

还没等他说话,那个小混混就追了过来,抓住我就要打我。

被那个男人给拦住了。

他大喊一声:“你小子要干什么?欺负女孩子可不是什么好事!”

我一听他说的话,还是南方口音呢。

那小混混扬着头说:“你少管闲事,她欠我三十块钱呢,今天要是不还我钱,我就打死她!”

这时,和那个男人一起来的另一个男人站了起来,抓住了他的胳膊,把我救了下来。我下意识地跑到了那个南方人的身后。

我对那小混混说:“呸!我才不欠你钱呢!”

和这个南方人一起来的这个男的看上去好像本地人,还很有力气,把那个小混混给控制住了。

这时,那个男人从西服口袋里掏出三十块钱,啪的一下拍在桌子上,说:“这是三十块钱,你拿去吧,下回我再看到你找这女孩的麻烦,可别怪我不客气!”

那小混混虽然醉了,但是钱总还是认识的。他拿起钱,很痛快地走了,临走时还对我说:“哼,下回我可不借你钱了。”

我对那个南方来的男人说:“大哥,你可别听他的,我根本就不欠他钱,他就是故意找茬,哪天我多找几个朋友,非打死他不可!”

那个男人笑了笑,说:“算了吧,就为了那么一点钱,出了人命多不值啊!”

我说:“谢谢大哥了!”

他握住了我的手,说:“哈哈,既然你叫我大哥,那你就是我妹妹了,咱们交个朋友吧!这里太乱了,我们再找一家酒吧,痛痛快快地再喝点。”

于是我跟着他走了。

出了酒吧,他的车就停在外面。在那年代,有私家车的人少之又少,我觉得他肯定不是一般人物。

我高兴地坐上了他的桑塔纳轿车。和他在一起的那个男的,发动了汽车,飞快地驶向另一家酒吧。

在车上,我们聊了几句,原来他是南方人,姓陈,是来K市做生意的,和他一起来的那个人是他的司机兼助手,姓马。

很快地,我们又来到了一家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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