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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带女友回来(第1页)

抹了下眼泪,胡敏新对查晓晴说道:“可是,我是真的喜欢你。你这么好的性格,没有野心,正是成家的首选。”

“小傻子,你说的这种喜欢只是欣赏。如果与你在一起的话,我是会有自卑感。我配不上你,不是人的良人。刚开始还可能因为新鲜会喜欢几天,过后是无尽的柴米油盐的日子,你会陷入生活的泥潭的。”

拥抱,哭泣;哭泣,拥抱。

这傻小子,从小到大肯定是一帆风顺,第一次体会到不能拥有一样心爱之物的伤害吧。

“好了,别哭了。你长的这么帅,学历这么高,工作这么好,工资也高,为什么要哭呢?以后会有大把的女孩喜欢你的。”

“可是,你是第一个拒绝我的人,也是我第一次喜欢的人。”

“好了,我天天在这儿上班,以后天天能看到,是不是?高兴点。”

好说歹说想将这傻小子哄到楼上。

“那你答应我,这周六我们一起去吃自助火锅,我上次答应你的,一直没时间。走,这周六我不出去旅游了,我只陪你。”

“为什么呢?”

“就当祭奠我失去的爱情。”阿新表情凝重,仿佛在决定什么重大的人生事件一样。

吃自助餐,喝免费的啤酒,然后酒醉,然后扶他回宿舍,然后就在一起?

额头汗水直流,一愣神的功夫,我想到了无数可能。

“渣姐,你在什么呢?”

“我想你会不会到时喝醉,然后让我扶你回宿舍,然后把兄弟睡了?”我丰富地联想。

“啊?你这都想到了?不行,周六得吃一次自助火锅。不去不行。你欠我一个机会,我欠你一次火锅。”

我本是嘴馋的人。

想想,睡了,舍命陪君子。

到时,把他扶到三楼,扔在他宿舍门口就行,不进宿舍就什么事也不会发生。

挥手,告别。

这傻小子,把兄弟的肩膀当成沙发了吗?你看,泪水湿了人衣服。

送走了这个傻傻的帅哥,开始看小说。

你别说,我承认在拥有智能手机前的这段时间,是我看纸质书最认真的时间。你想啊,上班时间能光明正大地看书,这谁能错过这机会?

发呆,看书,看帅哥,吃饭,睡觉,这竟然就是上班?

我的个老天爷啊,这比在家种地强太多了。

父母在家种的是旱地,前些年不打除草剂时,几乎天天钉在地里一般。那时,无论是小麦还是玉米,都是和杂草抢庄稼。你看,忙的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

最气人的是,锄草必须在大中午。因为太阳能晒死杂草。

唉,那时,真切地知道一滴汗水一口粮食是什么意思。

遇到放坏的面粉或是食物,父母都是用辣椒拌着下饭的。为的就是遮味。我上学背的馒头长毛了,拿回家,母亲都是掰碎了吃。那股味,真的很难吃,比臭豆腐难吃百倍。

你看,或许是父母吃的苦太多了,福报落在我身上了,这才让我什么事也不做,坐着就能有工资拿。

人生就是这样,无论你是在地里勤劳,还是在车间流泪,都是辛苦的换口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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