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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八章 若年轻十岁我们多般配(第2页)

督军想要尝一口,又怕破坏了精致的摆盘,用勺子边缘切下一小块,舌尖尝了尝。

“我一直以为,这辈子都会活在厮杀中浑浑噩噩,过着屠戮血腥的生活,在江湖沉浮,没有真正的家,对我而言一个落脚的地方,不过是一间冰冷的房子。”

他拉过我的手,放在心口,无比真挚看着我。

“我不是一个世俗认可的好人,早早,是你,让我第一次有了家的感觉,也是你,第一次让我痛恨深陷这冷血江湖,你那么年轻,那么漂亮,而我,已经四十岁了,我总是在想,如果我再年轻十岁,我们会是多么般配。”

我心里泛起一阵强烈酸楚,他从没对我说过这些。

他对我最露骨的情话就是夸我很美,他甚至到现在也舍不得碰我。

“黑道大起大落,我每天都做好了赴死的准备。我只想如果我出事你怎么办,会不会被仇人俘获沦为玩物,我每天都为你想了很多后路,直到昨天我看到你因我遇险,我终于知道在生死之际我有多放不下你。”

我丢掉手里的汤勺,将身体靠向他。

“延叔,您一点也不老,离开缅北行吗,我们有很多钱,离开之后过简单平静的生活好不好。”

他笑着摸了摸我的头,“早早,黑道这条路一旦走上去,就很难回头了,一旦我松懈,白道和同行会看准软肋,顷刻要了我的命,只有我足够强大,才能保护你。”

“可延叔,我很怕。”

我窝在他脖颈,湿漉漉的眼泪将他衣领染成墨绿。

他在我耳边轻哄我说什么都不用怕,他就是我的依靠。

不知是静谧悠长的长夜,还是他情意深浓的眼睛,将这一刻虚化。

我从未想过,这样美好宁静的一幕,会出现在我的人生里。

可越美好的东西,越是握不住,越容易破碎消散。

我们静静拥抱了很久,直到阿诚在外面敲门,说是抓到了麻爷新纳的干女儿。

我推开他让他赶快去,他捧着我的脸问我他舍不得走怎么办。

我舀了一勺汤汁塞进他嘴里,大笑着说那你就留在这,我要出去逛街,你自己抱着锅不舍得去吧。

他瞧着我低笑几声,穿好衣服,不放心我一个人出去,吩咐阿诚指派几个身手好的保镖跟着我。

我软硬兼施说女孩子随便逛逛,跟着几个保镖算什么,并再三保证不会乱跑。

他无奈递给我一张卡,再三嘱咐我注意安全,随后跟着阿诚出去了。

我出门前特意向佣人打听夏小怜的动向。

我和她这段日子谁也见不着督军。

我在萧鹤身边习惯了,夏小怜不行,自打被督军从金销买回来,就开始夜夜独守空房。

和男人其实一样,女人也不乐意自己睡,谁不想爽一下再入眠呢。

于是佣人和我说,她前段时间上蹿下跳,到处找督军的位置,甚至找阿诚撒泼,差点动了手。

我问她然后呢。

她说督军自然不会见她,哭哭啼啼走了。

我好笑又不可思议,督军那么儒雅稳重一个人,怎么挑了这么一个蠢货,还跑来警告我,就这样的我动根手指就能碾死。

转而一想,督军本身就多疑,不喜欢太聪明的。

她若长了一副好皮囊又长了一个好脑子,督军反而防备她了。

她越是胸大无脑,冲动任性,背地里做点什么越方便。

这个念头闪过,我对夏小怜的戒备大增。

扮猪吃虎,绝对是另一幅境界了。

我让佣人盯紧,她来找督军都要记下告诉我。

她应下。

我也没闲着,穿戴好去了一家商场,给督军买了几件男士衬衣。

过马路时,一个奇怪的女人忽然拉住了我的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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