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煜笑了笑:“不行的话,本大人就再去苏大小姐面前哭一场。”
苏知瑾一听嘴角微微抽搐。
“我昨日接到堂哥的信,说是他们已经从家里出发了,此次前来带了将近十万石粮食。”
“十万石?!”
听到这个数字,朱煜的眼珠子都要飞出来了。
苏知瑾的堂哥名叫苏哲,是渝州富户,渝州同样也是大夏朝的产粮之地。
今年又是丰收,想必粮食不少。
朱煜有些犯难了,心道:这样坑自家人未免有些太不厚道了。
就在朱煜思考之际,陈实气喘吁吁地冲了进来,端起桌上的一杯茶,直接一饮而尽。
“朱兄,第一批粮商已经进入江州府境内了。”
“好啊!”
朱煜神色一喜,等得就是他们。
“常达去把衙兵们都叫过来,如是把我设计的衣服拿出来。”
衙兵们很快集合,看着眼前的迷彩服,一个个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大人,这是何物?”
“这是本大人设计的迷彩服,上面的颜色贴近大自然的颜色,方便你们在丛林中行动作战。”
众人一看,确实如此。
这衣服要是穿在身上,眼神差地还真认不出来。
“我明白了,朱兄这是打算,为粮商保驾护航。”
陈实恍然大悟。
王明阳摇了摇头:“陈兄,小了,格局小了,若是上山剿匪,这些画着奇怪图案的头套又怎么说?”
说着,他拎起一个上面画着一筒的头套,眼神都有些迷
离。
朱煜绝对没那么好心。
朱煜点了点头:“这群人都他娘的看中了本大人的钱财,为富不仁,所以,我们要劫富济贫,替天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