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个心思,我是不能对恒远说的。
会被骂死。
好在,命运,很眷顾我。
术后,一切恢复的很好。
但再好,总归是动过大手术的,若不好好将养,落下病根子,就得悔上一辈子。
那段日子,靳恒远的工作,就是陪我休养。
清晨,一起去散步,买菜。
上午,一起居家,或画画,或学英文,时间总是不觉而逝,匆匆又忙忙。
中午,一起煮饭,聊一聊今天的网络新闻,侃一侃各种八卦。
午后,一起睡午觉,他黏着我,我也黏着他。
傍晚,一起散步在林荫道上,手牵手,慢慢走。
晚上,一起看泡沫剧,一起读书做功课,一起相拥着睡去,一起在彼此的呼吸吐呐中,迎接新一天的到来。
为了让我的日子过得不至于太过于乏味,恒远给我报了英语专业的本科自学课程,为的是,想让我不至于百无聊赖,虚度了光阴,而没半点长进。
所有生过大病的人都知道,养病,那是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
整日无所事事,就只会平添焦躁,而定一个不是特别远的目标,人就会有奋斗的力量。
在养病之余,学点东西,会让人对生活产生更多的向往和憧憬。
而他就是我的老师,能时不时指点我,让我进步神速。
我最喜欢做的是:用一口不是很纯熟的英文,和他进行口语交谈。
我最大的欣喜是:每年四次自学考试,我总能以高分取得优异的自考成绩。
每一次拿到成绩单,看着上面的分数,我会觉得,我养病的日子,没有白过,更对得起他对我的悉心教导。
而就在这学习的过程中,时间在不觉飞逝,我的身体,恢复的很好,一年后,我就去做了整容手术,再一年,我做回了自己——那个健康、美丽的苏锦,悄悄的就回来了。
恒远说话算话,在家和我朝夕相处了两年之后,在医生确定我没什么问题之后,开始带我去双飞,去寻找曾经他独自走过的那些名山胜水。
是的,我们,很恩爱,感情日久弥深。
妈妈见我们总是那么好,也为之感慨了一句:
“恒远这样的孩子,真是少见,虽出生贵富,但他不显半点娇贵,在家人面前从不盛气凌人,总是那么的虔恭,那么的温厚,那么的有礼的,那么的讨人喜欢。”
是啊,他是招人喜欢的,魅力十足的,轻易能得到女人的喜爱。
我记得,旅行前的某一天,恒远和璟欢好像吵架了。
为了什么事,我不清楚,我只知道,那次的结果,导致璟欢一怒之下,让人盗了恒远的微博,恶作剧的把恒远和我的所有照片,全给公布到了网络上。
这一闹,博主一夜之间迷倒了千万女性。
为什么他会被如此追捧?
后来,我细细思量了一番,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