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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1 章(第3页)

几个伯伯应该不是什么善茬,估计都是一些极品亲戚。这次看他考上秀才了,肯定又舔着脸过去让他去他们家住。

“好在我一早就有婚约在身,家里几个伯母和婶婶三天两头就过来给我说亲,想把她们的侄女还有外甥女嫁给我,甚至变着法的说我夫郎他们一家的坏话,我实在是忍不了了,干脆就收拾东西来我岳父他们这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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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世道上,考上秀才后就与原配哥儿解除婚约,再去娶一个高门大户的妻子的事其实很常见。所以宋声觉得盛博文这种品性很难得。

“说起来,你跟你夫郎感情这么好,是从小就培养的吗?”盛博文道。

宋声摇摇头,“不是,我们是成亲之后才认识的。”

“那你一定很爱你的夫郎,每次你看他的眼神,都特别温柔。”

宋声笑了笑,道:“嗯,他也很爱我。以后你跟你的夫郎也会如此的。”

说起他的夫郎,盛博文嘴角也勾起了一抹笑,情不自禁的说了起来,“其实我跟南哥儿算是青梅竹马吧,以前他们家也在我们村子里,那个时候我们就认识了。两家父母交好,所以一早就给我们定下了婚事。”

“但那个时候年纪小,根本不懂什么喜欢不喜欢。后来南哥儿一家搬到府城里来了,我发现自己总是忍不住想起他,才明白,原来这就是喜欢。以后等我考中了举人,就让南哥儿做举人夫郎!岳父跟岳爹也会高兴的。”

即便是生活坎坷了些,盛博文还是积极的面对现实,这份心态很值得学习。

宋声也很佩服他,他现在觉得自己穿过来虽然是个农家子,没有穿成什么大富大贵的尊贵身份,但家里奶奶还有大伯一家,一伯一家都很疼他,娶了夫郎之后,夫郎也很爱他,两个人感情甜蜜,这对他来说已经很幸福了。

宋声听完他的话,终于捕捉到一个熟悉的词,他道:“你的夫郎,是叫辛南吗?”

盛博文道:“是啊,他大名叫辛南,我们都叫南哥儿。”

宋声终于知道我自己为什么会觉得这个称呼熟悉了,今天他的小夫郎才跟他说认识了一个小伙伴,就是叫南哥儿,也住在这乔家巷内。

这么一比对,他老婆说的那个人,八成就是盛博文未过门的小夫郎了。

还真是无巧不成书。

他跟盛博文在同一个书院同一个班里读书,两个人的小夫郎又住在同一个巷子里,出门在外面偶然结识,也就是书里才见过这么多巧合了。

不过想起自家的小夫郎,宋声嘴角就情不自禁的扬起一抹笑,这盛博文是个品行很不错的人,想必他的夫郎应该也

()是个不错的人,

以后他在书院读书,

他家清清也算是有个伴了。

两个人一路说说笑笑着走进书院,经过刚才路上一番交谈,关系更加亲近了不少。

下午宋声走了之后,陆清把锅碗洗干净之后,又打了一桶水到屋里,准备烧一壶热水晾着喝。

中午吃的焖面有些干,这会儿渴得很。他又想起来相公中午吃完饭就走了,连口水都没来得及喝,也没给他拿上个水壶带着,不知道相公下午会不会渴。

中午的焖面做的多,宋声虽然吃了两碗,但还剩下了一些。陆清把剩下的焖面从锅里面盛到碗里上面扣了一个碗放好,准备等到晚上做炒面吃。

忙完这些之后,他该给小鸡崽喂食了。小鸡都还小,肠胃比较弱,不能吃太粗糙的食,他就把之前砍下来的草料剁碎,混了一些麦糠放在锅里煮熟,这才给小鸡喂食。

喂完小鸡之后,他把袖子往胳膊上方撸了撸,拿着绑带往腰间系好,然后扛着锄头去了后院。

后院除了围了个围栏里面养着小鸡崽,旁边还有一大片空地空着,上面都是杂草,他用锄头把这块地刨了刨,这块地不大,但是种一些白菜萝卜的也够用了。

等到天冷的时候他们就不用出门买白菜萝卜吃,自家地里种的就够吃了。

一下午的时间,陆清把这一小块荒地全都用锄头给刨了一遍,他不经常家里干活,只刨了这一个小片菜地,就出了满身的汗。

这块地许久没种过东西了,土质不大好,一锄头翻起来了一大块土,还得用锄头的顶上敲一敲磕一磕,把大块的土磕成小块的,最后再用小耙子给过一遍,这土才算是松完了。

新翻好的地看起来黑亮黑亮的,陆清看着就高兴。今天出门忘买种子了,也罢,今天晚上刚好把这块地先晾一晾,等明天买回来种子就可以种了。

一下午他都在忙着翻新菜地,没注意这一下午的时间就过去了。

等忙完看了看天色,已经不早了。

他一瞅,已经快到饭点了,但饭还没做。

陆清赶紧把身上被土弄脏的地方都清理了一下,洗洗手赶紧去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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