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久,她听见卓贾诩开口,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你知道,当年我为什么会救你吗?”
闻言,丁云秀一怔。
她这么深爱卓贾诩,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他当年的出手相救。
那时候的丁云秀,还是个刚从学校毕业,没有任何社会经验的大学生。
她找了一份实习的工作,是给一个女经理当助理。
女上司平时对她很好,让丁云秀误以为自己遇到了一个很好的老板,所以很信任她。
可没过多久,女上司带她去参加饭局,合作方的一个老板看上了丁云秀。
女上司为了业绩顺水推舟,把她送到了合作方老板的床上。
丁云秀被灌了很多酒,险些没能逃脱老板的魔爪,挣扎着从房间里逃出来时,遇到了卓贾诩。
她跟他求救,希望他能帮自己一把。
卓贾诩当时看她的表情有些深。
丁云秀很害怕,怕他不愿意帮自己,怕再被那个恶心的秃头男人抓回去,怕自己失了清白。
好在卓贾诩帮了他。
他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了她身上,让助理带她离开。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情根就种在了丁云秀的心里。
她得救后,回去第一时间辞掉了实习助理的工作,把目光对准了卓越集团。
经过一轮又一轮的面试,终于成为了他的秘书。
她痴迷着这个男人,知道自己想要永久的留在他身边,光秘书这个身份是不够的。
所以她寻找着机会。
时光不负有心人,丁云秀终于等到了这个机会。
她成功的爬上了卓贾诩的床。
原本一切都挺顺利的,如果不是他忽然叫了那个名字。
他叫,小然。
也就是那一刻,丁云秀才得知他心里一直有一个人。
当卓贾诩重提当年的事,丁云秀脸色变得惨白起来,她颤抖着双唇问,“为什么?”
“因为,你从酒店房间掏出来的那一刻,很像她。”卓贾诩很残忍的说出了这句话。
丁云秀忽然发了疯一般的捂着耳朵,“不是的!不是这样的!”
卓贾诩往后退了一步,一脸淡漠的看着她失态。
丁云秀急忙爬过去想要抓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