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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烟火(第3页)

有句话,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于野这才知道燕赤打他主意来了。

“哎呦,于兄弟说起谎来,面不改色心不跳,佩服、佩服!”

燕赤嘲讽一句,又神秘一笑,道:“你在北齐山杀了一位炼气高人,使的便是传说中的剑气,为仲师兄亲眼所见,难道你还能否认不成?”

这位世家子弟,自恃甚高,如今道门遭难,便有心结交仲坚另寻出路。仲坚顾及同门情义,对他倒也不薄,知道他瞧不起于野,便暗中提醒了几句。当他获知于野懂得剑气,杀了炼气高人,嫉妒与羡慕之余,不免动起了小心思。

于野皱起眉头,脸色不悦。

他所修炼的功法,只有蛟影传授的《天罡经》与七杀剑诀。他虽然不知功法的强大与珍贵之处,却也不会轻易传授他人。尤其是上门索要,分明就是无赖行径。

“兄弟尽管放心,绝不让你吃亏!”

燕赤脸上露出一丝狠色,伸手又从怀中拿出一枚玉简,道:“这颗宝珠只为定金,我再加上一篇家传秘笈,只要你愿意传授功法,我回家禀报伯父,拿出半个宿燕川交换……”

于野打断道:“请让路——”

“哎,于兄弟,你且收下定金,改日想好了,再交出功法不迟。”

燕赤忙将珠子与玉简塞入于野的怀里,转身打开房门溜了出去,又道:“仲兄腿脚不便,让我代他相送,一路顺风啊!”

他不是占便宜来了吗,怎么将家传宝物拱手送人?

于野看着怀里的珠子与玉简,追着走到楼下,没有见到燕赤,却见仲坚的两位兄弟在后院招手。他只得打消退还“定金”的念头,左手拎着包裹,右手拿着长剑,来到后院的马厩前。

仲权与仲义牵出匹马,通体黑色,毛发鲜亮,身躯高大,四肢健壮。马背上垫着块兽皮,驮着行囊、水囊,已是整装待发。

好马!

也幸亏学会了骑马,不然要在仲坚的两位兄弟面前丢人了。

于野将长剑插入行囊,拴上包裹,接过马的缰绳,与两人道了声谢,然后牵马出了院门,顺着街道往西走去。他一身干净利索的灰色长衫,直挺的个头,在黑色健马的衬托下,倒也略显几分风采。

天色晴好,街道上人来人往。

各色铺子挂着旗牌,门前伙计摆摊叫卖,老翁拄着拐杖讨价还价,婆婆掰着指头锱铢计较,孩童扯着娘亲哭闹撒娇,还有汉子挑着柴担的、赶着马车的匆匆而过,一派凡俗市井的景象尽在此间。

于野牵马穿市而过,拂面的暖风中夹杂着卤肉、糖食、汗臭以及马粪的气味。

他喜欢这种味道。

一种烟火的味道。

一种活着的味道。

马背的行囊里,放着褥子、雨布、火折子等物,还有两包卤肉、一壶酒与一小包散碎的金银。仲坚安排的颇为细致周到,来日再向他表达谢意。他家住在巨弓镇,地名倒是好记。

此去护送的人家,姓况,暂居离水镇,位于西北方向的三百里外,仍然属于北齐山地界。只要快马加鞭,明日天黑前应该能够赶到地方。

说起感谢仲坚,也着实难为他了。

仲坚虽然干着趁火打劫的勾当,却也兼顾着正经的营生。护送况家前往鹊灵山,便是他赚钱的门路之一。而他始终心存顾虑,一直没有透露实情。他不会轻信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更不会将一家三口的安危轻易托付他人。正是因为北齐山之行,使他相信了自己的本事,这才将护送况家的重任放心托付,于是自己也终于踏上了鹿鸣山之行。

总而言之,那是个值得结交的汉子。

不过,即使他再三询问,也不敢与他提起冯老七,不然又将惹来麻烦,他于野亦休想洗脱贼人的名声。

转念之间,到了镇子西头。

镇子西头,连着一条往北的大道。雨后没几日,道上的泥泞尚存,而行走已是无碍,尤其便于策马飞奔。

于野牵马走上大道,忽听有人喝道:“小子,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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