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酒歌吃的是没心没肺。
麻布衣则是吃的胆颤心惊。
他是在皇朝内晋升的真人,不像燕酒歌那样东奔西跑,风餐露宿。所以,成为真人这两年,他是吃过大妖肉的,因而,红烧肉刚一入口,他就品尝出了原材料的来历。
撼地神牛的臀肉!
他眼睛都瞪圆了,又夹了块儿糖醋里脊塞进嘴里。
暴风魔狼的脊背肉!
他不死心,又又夹了一块儿水晶肉片。
蛮荒魔象的后蹄筋儿!
。。。。。。
所有菜肴都品尝一遍后,麻布衣彻底麻了!
这一桌子菜,他尝出了五种大妖的器官血肉,就这,还有三种是他没吃过,不敢确定是不是取材于大妖,但从血肉中充沛的能量来看,八九不离十也是某种妖身上的部件。
一顿饭菜,竟出现八种大妖食材!
娘咧!
这是啥家庭啊!
剑仙日常也不见得有这种口福吧!
“麻前辈!您看这饭菜可还吃得下?”
耿昊举起酒杯,客气问道。
麻布衣到底是真人,不是像某人一样的憨货。他强自压下心中惊恐,眼珠一转,心中有了定计:“耿小子,让你破费了。”
“以后城内有事儿,你尽管来找麻叔。”
“只要不叛出皇朝,无论何事,叔都给你平了!”
他开始大包大揽,直接把麻叔的身份给自己安排上了。说着,他端起酒杯,跟耿昊碰了个酒杯:“来,咱爷俩儿走一个。”
说着,他乐呵呵一仰头,杯中灵酒一饮而尽。
瞧着就高兴!
麻布衣是真高兴。
一个好汉三个帮,修士到了高阶,过往神通境的朋友已经很难再提供助力,彼此间,便会渐行渐远,这时,新晋真人便要重新结识人脉,这也是燕酒歌找他帮忙时。他二话不说便答应下来的原因,燕酒歌属于那种又勇又莽的义气之辈。
到了战场,是真会拼掉性命救人性命的朋友。
这样的人,谁会不喜欢?
结果,到了平安堂一瞧。
好嘛!
卧虎藏龙!
这一窝子强人声名不显,闷在这里干嘛,他不知道,也不想问,但中间有燕酒歌担保,想来也不会出什么幺蛾子。
有本事,将八头大妖做成拼盘儿,这实力。。。。。。。
麻布衣修行几百载,又不傻,大好机会摆在面前,这要不结识一番,岂不可惜,一番推杯换盏,场面立刻热络起来。
(书城给量个位数。在读37。哭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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