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倪影好不容易拿到豪门阔太的入场券,她哪会亲手葬送。
倒是廖坤没想到,陈崇州的冷若冰霜,如今也舍得用在倪影头上了。
白月光,朱砂痣,是多少男人迈不过的坎儿,是多少新感情的坟墓。
他告诉旁边的郑野,“彻底完了。”
舞池震耳欲聋,郑野没听清,“什么完了?”
廖坤扒他耳朵,大吼,“崇州和倪影!她搬出富江华苑了。”
那女人又荡又矫情,张嘴闭嘴谈钱,每次在酒局上,往那一坐,挨个探究其他人穿什么牌子,势利眼得要死,郑野腻歪透了。
要物质没错,一味只贪物质,自轻自贱从男人口袋捞钱,就讨嫌了。
“值得庆祝。”郑野碰了下杯,“约崇州出来喝酒。”
“白天有一场大手术,都站废了,别折腾他了。”
其实,陈崇州是铁打的,他创下过连续三台手术的纪录,廖坤无非找个借口,给沈桢制造机会。
陈崇州和她也算有感情基础了,只要那尊瘟神不横在中间碍事,早晚拿下。
然而那头,一整晚相安无事。
一个没心情,一个没想好。
早晨沈桢要走,陈崇州拉开门,又是那句,“去哪。”
他洗漱过,短发梳理得规整,泛着乌油油的光泽,黑亮硬。
陈崇州的发质很好,他似乎没什么是不及格的。
沈桢说,“回公司。”
他走到玄关换鞋,“我送你。”
“你今天不去医院?”
“送完你。”
“挺清闲。”
陈崇州瞥她,“我耽误时间,先送你。”
沈桢没说话。
直到车行驶过路口,她没憋住,“我离过婚,是一个有一段不堪婚史的女人。”
离得还不算太利索。
财产没分清,仇没报痛快,并且周海乔那人,更不是善罢甘休的主儿。
像狗皮膏药,黏上谁,非得吸干了血,再扒层皮。
沈桢觉得,她这样复杂的状况,任何男人都避之不及。
陈崇州明显没遭受过社会的毒打,起码普通人走投无路的委屈,他没尝过。
她必须提醒他。
陈崇州专注开着车,“现在的恋爱同居和结婚没区别,都是一起生活。”
“我很像会过日子的吗?”
他反应平淡,“像。”
沈桢静默片刻,“我不喜欢。”
陈崇州不知道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