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祁牧混进来参加校友宴会,感觉不错?”
明辰笑的更欠揍。
“谁说我是跟祁牧混进来的?傻叉吧你,老子也是京大毕业的,别摆出你那狗眼看人低的样儿。”
沈遇白皱起眉头,确实没想到明辰这种看着不学无术的人竟然也能考进京大。
“没听说明家给京大捐过楼啊,成教mba没有京大学位。”
明辰冷笑一声知道沈遇白不信自己能考得上,也不急着证明自己。
“那你说怎么办?我就是被邀请过来了,可不像沈总好不容易来了还得镶边儿,人校领导正眼都不看你一眼啊。”
沈遇白本就郁闷,明辰直接踩他痛楚,脸色更是难看到铁青。
“你真是够无聊的。”
明辰不怒反笑。
“那也没有沈总你无聊啊,娶了妹妹对前妻还念念不忘,果然啊,男人都一样,吃着碗里瞧着锅里的,咱们都一样烂。”
沈遇白实在没有明辰这般不要脸,懒得和他废话,将酒杯放在身旁的餐桌上,转身离开。
而此时的顾荞完全沉浸和傅凌霄在宴会上和大佬们交流的快乐,怪不得胡教授说这一次的宴会肯定让她受益匪浅,果然和大佬交流就是头脑风暴,几句话就能学到不少东西。
只是她不经常穿高跟鞋,站的脚有点儿麻了,于是偷偷踮起一只脚休息一下。
傅凌霄很快注意到她的不对劲。
“怎么了?脚痛?”
顾荞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今天为了美,就上了刑具,这双鞋太高了,确实不怎么舒服。”
话音刚落,傅凌霄直接将顾荞打横抱起,这样的举动让她人都麻了。
“老公,你疯了?这么多人看着呢!”
下意识搂住傅凌霄的脖子,顾荞整张脸红的不行,小声叭叭着。
而傅凌霄却完全没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妥,尤其在看到不远处沈遇白那复杂的目光之后,他就觉得自己做的十分对。
“不是脚疼?”
顾荞一更,她是脚疼,但也不用这么夸张吧?她又不是被截肢了!
“可你这样……”
傅凌霄完全没有听她的碎碎念,径直把她抱到休息的长椅上。然后也不顾多少宾客在看着他,直接单膝跪地伸出两只手将顾荞脚上的高跟鞋脱下来。
温热的手掌传来的温度让顾荞想要下意识缩回自己的脚,可他的手劲很巧,刚好控制住她又不会让她痛。
“别动,脚都磨红了。”
顾荞咬着下唇,乖乖不动,然后看着男人将自己的一只脚放在他的膝盖上,小心观察着伤势。
傅凌霄那张帅到惨绝人寰的脸在会场的灯光下更是平添一种惑人的魅力,让人无法移开视线,顾荞心里一阵悸动,她明明今天一口酒都没喝,却像是醉了一般,脸颊发热。
下一秒,傅凌霄抬头,两人四目相对,眼中只有彼此。光晕下的两张完美侧颜,美的像是一幅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