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春晓看了看他:“你叫我春晓就行了。”
听到这个名字,王青松点了点头,随后笑了笑:“春晓,春眠不觉晓,挺好听的,不过以后叫你小财迷也行。”
这话让梁春晓翻了翻白眼。
随后两人在那里聊了起来。
两人都心照不宣的没有说具体的姓,以及家里的地址,其他倒是大概能说的都说了。
王青松也知道她是家里大概情况。
小财迷是家里的老大。
家里有一个弟弟,两個妹妹,还有一个鳏夫老爷子。
而姐弟四人都不是老头子亲生的。
梁春晓是六岁左右被捡到的,那时候她已经有记忆了,剩下的几个也是对方陆陆续续捡回来的。
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对方和他年龄一样大,今年也是16岁。
听完以后,王青松也是一阵的感慨。
自己至少还知道父母是谁。
没想到对方也这么可怜。
而梁春晓听完以后,也感觉王青松虽然有父母,但是现在也挺可怜的。
王青松感觉差不多了,将红薯刨了出来。
放了一会,他这才拿了起来。
直接将红薯给掰开了。
外面的皮已经烧成了焦炭,但是里面却是流着糖汁水的黄色果肉,散发着香甜的气息。
“吃吧!一会天就要亮了,吃完一会你就回家吧!”
将另外一个红薯递给了她。
梁春晓咽了咽口水,没有客气,将东西接了过来。
掰开以后大口的吃了起来。
“呼~~”
外面凉了,但是里面还是十分的烫嘴。
两人在那里吃了起来。
一边吃,两人在那里聊着天;“你一会不回去吗?”
“不回去了!我还有点事情!”
王青松说完,看了一下面前的人,顿了一下,脑子在那里思索着。
想了想问道:“对了,问你个事情,你说这手表在哪里能卖高的价格?”
黑市这种地方肯定都是低价,而且都是以物易物的比较多。
“手表?旧的吗?城里的委托商店收呀,不过太便宜了,跟以前的当铺一样,一块好的皮袄子都得给你说成:光板没毛破皮袄子一件。”
一边说,一边学着唱收唱结的场景。
还带着摇头晃脑。
王青松看到这一幕,直接笑了。
笑呵呵的将手上的红薯吃完,出去抓了一把雪回来,把嘴巴和手都给擦了擦洗了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