嵯大堂之上,城主和知府并肩而坐,当看到庄行之还带着个女子过来的时候,不约而同地一起摇头。
这都什么时候了,这小子上公堂还不忘了带着女人,真是不懂事儿!
作为地方官当然是不能出入青楼的,但城主与庄家颇有渊源,当初也是看着庄行之长起来的,因此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意思在。不过到底是知府主审,他也不好在公堂上出言责骂,就只能恨恨地看着庄行之。
然而庄行之就好像没看到一样,规规矩矩地行了礼,就开始有条不紊地回答着问话。他虽然是群芳院的老板,但并不在那里住,白日的时候过去看看,午后就与朋友喝酒去了,一直喝到天亮,之后就被直接带来问话,有不在场的证明也有证人。
确认他不是凶手之后,城主终于忍不住说道:“公堂之上岂容你放肆,竟然把女人都带到这里了!”
刚才光顾着回话,这才想起来自己还带了旁人,庄行之解释道:“这位姑娘昨日来找我议事,说完就走了,但今日也被叫来问话,所以我便带她插个队,提前回话好快点回家。”
知府虽然也不能出入青楼,但儿子去过还与人起了冲突,当时都是庄行之帮忙摆平的,所以也算是有人情在的。于是他打了圆场:“既如此就问问吧。”
正在这时,有人传话说是仵作有话要问庄行之。本来仵作是没有这个权利的,只负责查验尸体,但这位虽然传闻中被逐出家门了,但显然还是有身份有地位的,居然还能上公堂问话。
知府有些心虚地咳了一声:“那就叫卢致来吧。”
不多时,一个清俊挺拔的身影出现,当真长得是一脸正气,长相端正,眼神清澈,上来随便行了个礼就开始陈述尸体的相关情况,也不管上司有没有让他说话,也不管自己有没有那个资格说话。
这样随心所欲的性子就算在官场上混,估计也混不开。齐雁来觉得可惜,他这个样子真是天然的清官长相,就好像不会受贿的那种人,一看就让人非常放心。
显然上面那两位都已经习惯他这样了,于是也安静地听着。卢致说了一阵,转而询问庄行之:“事发当日,你是否安排她接客了?”
“不曾,她年龄尚小,所以想多留一阵再说。”庄行之是一大早上就被从家里直接带来的,因此并不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可卢致的问话让他有些不好的预感。
难道有人提前点了她?可不应该不通过他吧?
“她生前曾被人侵犯。”
果然!庄行之感觉头皮发麻,自己已经说过不让她见客,是什么人瞒着他把人带出去了?既然带出去了,又是如何带回来的呢?虽然雪仙还是清倌,但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就算是被提前坏了清白也不至于寻死。
卢致又补了一句:“而且不止一人。”
此言一出,众人哗然。虽然是群芳院的姑娘,但毕竟也才十五岁,花一样的年纪就离开人世,生前还受过不止一次侮辱,当真是很可怜。
庄行之脸上终于没了笑意:“我明确说过雪仙不接客,这件事我并不知情,如果有需要的地方,我完全配合。”
如今群芳院已经关门,所有人都被关在里面,一个接一个地接受问询,若真是内部人所为,一个也逃不掉。
卢致面无表情地说道:“不是你说不知情就一定不知情,在我们有确凿证据证明之前,还请庄公子在牢里呆几天。”
庄行之好歹出身名门,而且因着群芳院的关系结交了不少皇亲贵胄,可以说堂上那两位都要给几分面子,都没有让跪下回话。可如今一个小小的仵作居然说这样的话,当真是无知者无畏,还是明知不可而为之?
“你没有证据证明与我有关,不是吗?”庄行之气笑了,“什么时候,衙门没有证据就可以将人下狱了?”
“在找到证据之前,你就是最大的嫌疑人,我们将你暂时羁押,是合情合理的。”
眼见两个人杠上了,知府说道:“没有证据自然不能无缘无故下狱,但庄公子确实有嫌疑,那么就请你在这里小住几日,本官自会安排人好好招待。”
一个要关一个要走,知府两边都给了面子,既把人留下了,也给足了尊重。这就是差距,能做到知府的人,自然不是无缘无故的。庄行之是见机行事的人,顺水推舟地同意了;但卢致可看不出眉眼高低,还在那里陈情上诉,说没有把人放在客房监禁的道理。
城主挥手叫人把庄行之带走,之后开始和颜悦色地跟卢致分析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