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却是看到,近千米宽阔的殿内,全部长着那种指高小黄花,密密麻麻,数不胜数。
“老丈,这些花是何物?”,李初一拱手问道。
“我哪儿知道,道观一直有的。”,小老头儿或是觉得这人太啰里吧嗦,有些没好气道。
接着,各自丢给三人一把木夹。
“你们初来乍到,记住了啊。”
“这道观,应该是神仙老爷曾经住过的地方,我个小老头儿,不是啥都知道的。”
“还有,这些黄色小花看得见摸不着。”
“唯有咱们手中这种木夹,能够碰到。”
他话音落下,就是伸出木夹,在地上夹起一朵黄色小花。
此花同样开得鲜艳,可其花下的两片绿色,竟是变得枯黄。
“三小伙儿,记住了啊。”
“只要叶子黄了的,你们就把它夹起来,拿到一旁焚念殿中,用那鼎中的火烧了。”
“这是坏苗,若是放任不管,会把其它好苗给染坏了。”
“还有,也不是每天都有坏苗的。”
“这殿内这么大,你们仔细一点,今后每天清晨来检查一遍就成。”
老头儿说完,就是不再搭理。
只留三人盯着手中木夹,有些不明所以,这木夹半臂长短,灰褐色,像两根筷子合在一起似的。
这时,身后一声狗叫声传来。
是大白狗又跑去镇上蹭完饭回来,在它脖子上还挂着个竹篮,里面放着一些烧饼馍之类的。
此刻,正眼巴巴盯着三人。
“哈哈,好狗。”,金贱拿起就往嘴里塞着,另只手则不停揉着狗头。
至于李初一,则是盯着殿内,那些俯身寻找坏苗的老头,眉眼愈发深沉。
就这样,三人就在这道观中住了下来。
每日晨钟而起,日落而息。
要不就是带着大白狗,去附近溜达,看能不能找到出路,脱离这五十里小镇。
当然最重要的,是时常回镇上搂大席,回回不落下。
匆匆间,便是几年过去了。
今日,山河远阔,秋色连波。
满地橙黄中,三人坐在田垄上,皆是愁容。
只听金贱叹道:“哎,这当个凡人,偶尔体验一下就成,一直这般,也不是事儿啊。”
一旁云成点头,“不过,这镇上大席真不错,有味儿。”
而李初一,却是盯着自己右臂十二道印记,不知想些什么。
片刻后才道:“无聊的背后,怕是藏着惊天波澜。”
“走吧,回那灭世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