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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章 雾鸦一(第1页)

博尔赫斯曾这样写猫,“由于无法解释的神圣意旨,我们徒然地到处找你;你就是孤独,你就是神秘,比恒河或者日落还要遥远。”遥远,却又触手可及!

你知道吗?不管你贫穷还是富有,高矮胖瘦,美丑不论,你的猫都瞧不起你!

“一只乌鸦口渴了,到处找水喝……”简陋的小房间里,爷爷正在给小孙女讲乌鸦喝水的故事。

“百奚,你看,这只乌鸦聪不聪明?”头发花白的老人合上书,慈爱地看着自己的小孙女。

“爷爷,我也口渴了!”小孙女跳起来,“我要喝水去了。”

“你慢点儿,别呛着!”老人也跟着站起身来,视线依然跟着小女孩儿,目不转睛。

死寂的牢房里,昏暗、阴冷。有人打趣这里的人如果长时间不动,都会变成呆头鹅。

「死刑犯」这个称呼,放在哪都是让人吐口水的存在。从犯案的那一刻起,他们就成为了被全社会痛恨的恶魔。但在临刑前,他们大多会回归到最原始的身份——人。

一个拥有喜怒哀乐,身后藏着故事的人。

即便对方戴着脚镣和手铐,欢镜听依旧浑身战栗。

欢镜听将纸放在铺盖上,双手却忍不住颤抖,笔尖划破了好几张稿纸。

时钟滴答的声音,就像催命符。

这时死刑犯却开口说话了:“大哥,你害怕什么?明天要死的人又不是你,是我啊。”

“你不害怕吗?”欢镜听好不容易控制住自己的双手,不解地开口问。

“害怕,害怕又有什么用……”

狭小的窗棂上停着一只乌鸦,好奇地听着牢房里的对话。它刚从讲故事的爷孙那里离开——不错,它是一只喜欢听故事的乌鸦。它听过很多故事,除了《乌鸦喝水》,还有《乌鸦和狐狸》,《狐狸和葡萄》等等,它喜欢那个狐狸和葡萄的故事,原来并不是所有狐狸,都是都狡猾,有颜值的。

它认识狐族的人,那时它还小,它的爹娘告诉它要离那些四脚兽远一点。那是情有可原,理所应当啊,因为爹爹就差点儿命丧狐口。

后来,阿鸦发现,它们一族其实很不招人待见,可能是因为生的不好看,黑黢黢的一身毛,和那些毛色艳丽的鸟儿完全不一样。阿鸦自卑了一段时间,后来也就习惯了,不好看就不好看吧,破罐子破摔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再后来,爹娘离开后再也没有回来,它以为爹娘不要它了。

它突然觉得一天的时间很短,短暂地迎接清晨,便要拥抱落日的黄昏;一天又一天组成一月。一月的时间也很短,短暂地感受月初的朝气,便要和当月说“再见”,一月又一月组成一年。一年的时间仍然很短,刚感受到春天的温暖时,眨眼间就是夏天;刚抚摸过金黄的落叶,萧瑟的寒风便已侵入骨髓,一年又一年组成一辈子。

它想不通,为何一生的时间也那么短,它看着那些小娃娃,从呱呱坠地到咿呀学语,从少年意气到白发苍苍,还没活成想要的样子,垂暮便猝不及防地来到。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它知道无法回到过去,更没有意料未来的能力,所以只能珍惜当下。往事如过眼云烟消散不见,记忆如白驹过隙翻涌而去。

族里的长者告诉它,世间所有的事情,除了生死之外,都是小事。很多事情经历过后才懂,山水一程,放下过去,珍惜当下,展望未来。

第一次目睹死亡,是在一个大雾弥漫的天气。它看着那将死之人,和她的爱人一样,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在他面前失去一切生命体征,哪怕他说不让她死,不让她去任何地方。

那个女子,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有时笨呼呼的,直来直去,其实她心里跟明镜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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