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晨曦渐起,清晨薄凉的雾气开始渐渐散去。
顾屿凌就在这初开的晨曦中醒过来。
可能是境由心生,她感觉这晨曦带七彩的光,连空气中都弥漫着暧昧的味道。
江铠还在睡,她伸手帮他整理好被角,然后坐起身来,被子褪到一边,露出她雪白的肩膀,黑色的头发披散下来,直到胸口。
斜斜洒进来的阳光,将她的皮肤映衬得微粉,透亮。
顾屿凌怕吵醒他,小心翼翼地下床,披好衣服,一边扣扣子,一边回头往床上看了一眼,心里瞬间拖动起长长的涟漪——
江铠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躺着,半眯着眼睛看她。
房间里光线是昏黄色的,顾屿凌穿着宽松的睡衣,低着头,身形更显得清瘦,模样乖巧而纤细。
“再睡一会儿吧,”顾屿凌温柔地说,“还早呢,我先去做早餐,三明治和牛奶,行吗?”
江铠伸手拉住她:
“等一下,再抱一下。”
手腕上一用力,将她拉回到床上,拥入怀里。
有了前一夜的亲昵,现在再抱她,更觉得有些肆无忌惮。身体上,感情上,都想跟她更亲近一些。
温香软玉的可人儿,真想揉进身体里去。
***
轻轻按下吐司机的开关,很快,烤面包的焦香气味,就弥漫在空气中。
顾屿凌光着脚踩在沙发前铺着的地毯上,柔软的羊毛轻轻挠着脚心,酥酥麻麻,像昨晚甜蜜的亲昵。
顾屿凌正有些出神,手机忽然叮的一声响。
拿起来查看,是丁玲发来的一张照片——一双JimmyChoo的裸色漆皮尖头高跟鞋。
丁玲的信息紧接着进来:
“好看吗???我同事去韩国旅游,可以代购。”
顾屿凌扶额,冲着屏幕无奈地翻了个白眼:
“好几千一双啊,大小姐,你不是说这个月已经超支,得数着铜板过日子,还扬言要找我蹭吃蹭喝吗?”
“这就叫‘地不长无名之草,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鸟’(得意的emoji)!”
对话框上持续显示着“对方正在输入”,顾屿凌完全可以想象到,丁玲此刻捧着手机,一脸兴奋,疯狂输入的样子。
“你知道我爸妈一直想撮合我和他们朋友的儿子吧。”
“那个英国伯明翰大学回来的青年才俊???”顾屿凌皱眉,“你不是说他完全不靠谱,就是个草包,只有一张嘴吗?”
“就是他。我答应我爸妈,可以跟他见面吃个饭,然后跟他们明示暗示,没有一件拿得出手的衣服,估计人家这才俊看不上我。我的金主爸爸二话不说,就给我转了一万块钱。”
“你还真是名副其实的坑爹啊!”顾屿凌额头上三条黑线。
“那当然!”丁玲理直气壮,“自己的老当然要自己啃!与其以后被卖保健品的骗,还不如给我花。对了,水晶鞋正好有你的码数呢,你也买下来吧!和你铠哥大婚的时候穿,妥妥的公主啊!”
顾屿凌快速地搜了一下水晶鞋的图片,确实漂亮,但那尖细的鞋跟,还是瞬间劝退了她。
之前在林间清风茶室假扮服务员的时候,穿着8厘米高跟鞋,犹如被上酷刑的感觉,瞬间被唤醒。
“我有尖端恐惧症,高跟鞋不适合我。我已经想好了,结婚时穿大拖尾婚纱,遮得严严实实,直接穿平底鞋!”
“没追求。(嫌弃脸emoji)人家穿着高跟鞋,走在红毯上,每一步都是感叹号。你这平底鞋,走上去,啥也印不上,平平无奇的,你不怕以后的婚姻生活也跟白开水似的?”
“不怕,人间有味是清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