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月高挂,月华如水,此时天色朦胧胧,居然天还微亮。万物寂静,哪怕是蛐蛐儿声,也听不到。偶尔,微风吹拂古树,发出阵阵簌簌声作响。林风感受到丝丝寒意,连忙从书包里拿出一件T恤穿上,只是一扭动躯体,疼得他一阵呲牙咧嘴。旁边,云豹竟然露出尴尬的表情,因为林风身上的爪痕,不就是拜它所赐么。见到云豹露出的表情,林风微微讶异,但还是瞪了它一眼。“我们下山吧。”林风道。心里多少有些忧愁,现在还未天亮,山上肯定有不少凶悍生物,若是遇到,就真的太倒霉了。可是,他又不能一直待在凉亭这里,因为那些凶悍生物可不是一直呆在一个地方,肯定会四处游走,呆在这里也有概率会相遇。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真是进退两难。一人一兽,向着下山的路前进。一路上,林风不敢放松警惕,一直戒备心提起。“谢谢你,为我遮风挡雨这么久。”一道甜美的声音,出自一个明眸皓齿,肌肤胜雪的女子口中,她叫范青凌,在大学里,是一个万人瞩目的女神,亦是林风名义上的女朋友。“你为什么会选择我?”这是林风的问话。“因为你学过武,对那些追求我的人有很强的震慑力。”“原来我只是你的挡箭牌……”林风苦笑,直言不讳。范青凌点头,捋了捋额前秀发,道:“谢谢!大学完毕,你我的缘分已尽。”她出尘如仙,有一种别人没有的古典气质,很美,古典美。哪怕是一颦一笑,也足够勾魂夺魄,在大学,范青凌绝对是一个让众多男生排长队追求的女神。只是,她虽有种古典美,但整个人却充满了冷艳,如同一块冰一般,无法触摸,冰封千里。不知为何,林风一边走着,一边望着天上的明月,突然脑海里便想起这一幕,他和她分手的一幕。他走神了,和范青凌分手后,说不痛心那是假的,只是,已经分了手,又何必时常去思念?或许,范青凌说得对,缘分已尽,便会分开。望着天上的明月,不知为何,林风这一刻感觉到丝丝缕缕奇异的力量向自己涌来,他仰起头,突然觉得浑身舒泰。这是错觉吗?林风露出狐疑之色,随后自嘲的摇头,自古以来,月亮都有特殊的含义。古人有很多首诗写的就是月亮,大多都是写出寄相思于明月的意境,他现在有点相信了。可是,这种奇异的力量又是什么?相思的力量么?“嗷呜~”这时,数声狼啸响起,嗜血冷酷,伴随着阵阵打冷颤似的声响传出。这是狼闻到生人气味而表现出亢奋的模样,也就是说,有狼闻到了林风的味道。“嗷吼!”另一边,一声震天动地般的响音传来,声音振聋发聩,震破耳膜,充满了雄浑霸道之势。不用说,这绝对也是一头猛禽,少说也是陆地霸者。听到这此起彼伏的吼声,林风不淡定了,别说是它,就连一旁的云豹也不淡定了,身为‘原居民’,它很清楚最后那一声震天巨吼是什么生物,那是一头很强势的雄狮。“嚇嗤嗤”五头狼,散发着幽绿,阴冷眸子从一处山林钻了出来,它们身形不高大,但很魁梧,雄壮,一半白一半黑的毛发旺盛,龇牙咧嘴,凶神恶煞的模样十分瘆人。特别是当它们看到林风时,口水直流,带着阵阵打冷颤声靠近。另外一边,一头金黄色的狮子雄壮如牛,跟一座小山似的,也出现了。它的毛发更加茂密,特别是头部到脖颈处这个位置,金灿灿的毛发随风舞动,如金色瀑布下倾,想不引起注目都难。雄狮一步一个脚印,发出‘咚咚’声,每走动一步,林风的小心脏便跟着剧烈跳动。“吼!”雄狮发出低沉的咆哮,像是在震慑狼群,让它们知难而退。“嚇嗤嗤……”那五头狼顿时不安了起来,哪怕它们数量占据优势,但不一定是雄狮的对手,更何况还有一头云豹也在一边。“唰”林风灵魂颤栗,撒腿就跑,不说狼群,就是单一的雄狮,也不是他能够抗衡的。不过,他却不知道,他身后的雄狮和狼群,在看到林风的破洞牛仔裤上的图案时,如见了鬼一般,一哄而散。因为,那是一只猴子,金色的猴子,此时竟然在对雄狮和狼群露出诡异的笑容,仅仅只是一个笑容,就把它们吓得屁滚尿流。云豹刚开始还莫名其妙的,可是一回头看到林风的破洞牛仔裤上的那只猴子图案,顿时吓得亡魂皆冒,屁滚尿流,一瞬间也跑没影了。林风却不知道,此时的他,不敢往山上跑,而是往山下狂奔。因为他知道,只要离开这座山,到城镇上去,就安全了。一路狂奔,卯足了一口气,顾不得胸膛的爪痕崩开,鲜血汨汨流出,他终于可以松口气了,直接瘫坐在地上。“呼哧~”林风大口踹息,回头一望,发现那狼群以及那头雄狮竟然没有追来,不由露出吃惊与疑惑的神色。“难道是自己的肉是臭的?”他哑然失笑,像狼群和狮子这种猛禽,它们可不会管肉臭不臭,吃了再说。可是,究竟是什么原因,林风就不知道了。夜色昏暗,临近城镇的山路崎岖不平,偶尔会有老鼠经过,也有蛐蛐和牛蛙的叫声。林风感受到一股剧痛自胸膛传来,原来是那些爪痕崩开,伤口恶化,加重了。此时,鲜血如注流出,疼得他面容微微扭曲,很是难受。先前心里只想着逃命,根本没顾及伤口,现在微微放松下来,伤口立即抗议,鲜血染红了刚换上不久的T恤。他皱了皱眉,虽然天还没亮,但如果这伙被早起的人看到这副模样,不把他当成鬼,或是杀人犯还真难说。简单的处理伤口,林风重新换上新的上衣,随后又苦逼的走到一处有长板凳的地方假寐。没办法,太早了,哪怕是旅馆也要休息。一直挨到早晨七八点,当城镇再次热闹时,林风才被喧嚣声吵醒。他揉了揉疲倦的眼皮,脸上还有些许睡意,看着这多么美好的城镇,他笑了。一个晚上,经历了那么多诡异异常的事情,换作常人可能吃不消,直接发疯,但他还好,只是像是做了一场梦一样,梦醒了,一切的一切,随梦消散。“咕噜咕噜……”肚子也抗议了,响声如雷,林风一阵尴尬。好在,现在已经是早晨了,九华山下的小城镇这里,一些买早餐什么的店面,有的已经开了。他来到一处卖包子的地方,要了十个肉包子和三杯豆浆,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这是一家小店面,老板和老板娘年过半百,看得那叫一个目瞪口呆,张口结舌。“这是所谓的饿死鬼投胎么?”这是两人的想法,当然,却不敢说出来。林风完全没有那方面的感悟,一直只顾填饱肚子,他太饿了,吃完了十个包子,还觉得不够,只有六分饱,于是又叫了五个。十五个包子,每一个都有拳头那么大,再加三杯豆浆,吃得林风直打饱嗝,心满意足。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饿,或许是因为劫后余生吧!坐在小板凳上,林风从书包里拿出钱包,准备付钱。“嗝~好香啊,什么味儿?”他打了一个饱嗝,又抽了抽鼻子,看向老板和老板娘。“哦~是天女花。”老板为人厚实,扯着一口听不太清楚的家乡话,伸指一指。“喏,就在那儿。”顺着他的方向看去,林风看到包子铺的大门旁,一共有几个花盆,其中,一盆种有三株高约数十厘米的植物,那就是天女花。此时,三株天女花迎着朝阳,被微风轻轻吹拂,时而摇曳,它们不高,叶背上撑起数朵花蕾,虽然还未绽放,但花蕾周边的花瓣已经微微张开,淡淡清香随风飘散,恬人心神。天女花,又称小木兰花,是一种野生木兰系植物,由于物种濒临灭绝,所以被华夏国列为三级重点保护植物。“林风,这个世界很神秘,如果你有缘分可以见到一种奇怪的果实,果实恰好成熟的话,务必要第一时间通知我。”“为什么?”范青凌轻轻摇了摇头,没有解释就走了。这一幕是大学毕业,他们最后一日相见,她对他说的一句让他摸不着头脑的话。此刻,林风脑海里冒出这一幕,莫名的心酸。当然,还有疑惑,因为,当时范青凌说这句话时,很认真,前所未有的认真。思绪回转,林风看着那三株天女花的枝干,虽有果实,但很小,也很特别。“很香。”他笑了笑,伸手递了一张五十块给老板。老板找回了钱,或许是对林风蛮有好感,毕竟在他家消费嘛,关切的道:“小伙子,你脸上的爪痕是被猫抓了吗?可不能耽误,留下痕迹很不好看了。”“是呀。你还年轻,留下伤痕不就毁容了吗?我建议你去镇上的中医诊所瞧瞧,那老医师的中医疗法可是很不错的。”老板娘也跟着接话,提醒林风别毁容了。林风向他们道谢,随后问起老中医的位置。其实,不用这包子铺的老板提醒,林风自然也是很想把身上的伤痕治好的,先不说会留下疤痕,影响美观,就说回家后怎么向父母解释,这才是最大的难题。“你到主街去,有一家名为中医医馆的老字号,一眼就能看到。”林风道谢,向着城镇的主街走去。他所在的地方并非主街,只是就近找了个吃东西的地方,没想到还有这收获。一家挂着中医医馆牌匾的破旧小屋前,林风已经来到这里,哪怕此时很早,只有八点半,但这破旧小屋前竟然排了数十人等待就医。看到这,林风虽有无奈,但也只能排在最后等待。同时,他心中暗暗吃惊,难不成这什么老中医真有两把刷子,因为从这里排队等待的人就能看出来。破旧的小屋很简陋,只有一个四方形柜子,很多格柜桶,柜桶下方贴着一张纸,纸上有字,里面装着一些药材。除此之外,就还有一张桌子,一个两鬓斑白,老态龙钟,戴着老花眼镜的老者穿着黑色中山装,坐在桌子那为求医的人们把脉。时间不长,大约半个小时后,终于轮到林风了。“你没病,是来看伤的吧。”这老者姓王,先前其它看病的人都叫他王医师。第一句话,林风微微讶异,都说中医讲究的是望闻问切,王医师果然不凡,一眼就能判断出他来此的目的。“是的,麻烦王医师您了。”“不麻烦,你年纪轻轻,留下疤痕在脸上就不好看了。”王医师没有废话,也很耿直。说着,他走到那四方形柜子开始忙活起来,像是在选取中药,能祛疤的药材。“王医师——”“嗯?小伙子,你还有其它问题么?”王医师头也不回的说。“是的。您抓药的剂量要大一些,因为我身上还有伤痕。”林风满脸的不自然。“我看看。”王医师转过身,扶了扶眼镜框。林风没说话,而是揪起上衣,露出胸膛。“咝”绕是活了大半辈子的王医师,此时也不由倒吸一口凉气,因为,林风胸膛的爪痕,足有几十上百道,每一道都很深,足有两到四厘米,爪痕横叉交错,密密麻麻,关键是,这些爪痕还是新的,此时有些爪痕依然冒起血珠,染红了肌肤,简直是触目惊心。“小伙子,你这是被猛兽抓伤的吧?”起初,王医师只见到林风脸上的交叉爪痕,以为他应该是被家禽抓伤的,比如小猫,可现在,他却不这么认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