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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混血(第3页)

之前是因为在茶园多用了几次催灵术而已,既然您说我法术天赋好,那我以后要是经常用火球术,那提升速度也只会更快。

到时候火球术到了炉火纯青境界,我在狩猎队伍里一样吃香!”

赵花枝闻言却皱了皱眉:“你这死孩子,怎么老想着去狩猎队呢?那狩猎队多危险呐!我那道侣一年到头没几个月是回到家的。

一回家浑身上下都是脏兮兮的,身上伤疤多的我都不敢数。”

“可我要是去了狩猎队,就能天天吃肉了呀。”方明了一本正经道。

听着这天真无邪的话语,赵花枝脸上终于不禁闪过一丝怜悯。

为了天天吃肉去狩猎队?这孩子日子是过的真差劲。

一想到这这娃娃在还没有她胸口高的时候,爹娘就带着弟弟去了外城,留她一个在这市坊里头。

赵花枝便顿时就觉得这孩子更可怜了,现在连学法术遇上不清楚的,也就能来问她这个邻居。

“你要是去孙家当了蕴灵师,一样能天天吃肉。”

“那不一样的,我要是去到狩猎队,一个火球术就能解决一头高阶妖兽,那多威武啊!那时候走在街上谁不羡慕我呀?”

赵花枝一愣,正想继续反驳,可听着这话却愣了愣:“你学火球术是为了加入狩猎队?”

“嗯呐。”方明了有些兴奋的点了点头。

“可那狩猎队里头也不怎么要火球术啊。”

“哈?”

方明了先是眉头一皱,而后有些疑惑的开口道:“火球术不是威力最大的法术么,狩猎队里头怎么会不要呢?”

“火球数确实是威力最大的法术,可这火球数打到猎物身上,那皮毛血肉要是烧焦了,烤没了,那不就不值钱了吗?”

方明了闻言顿时呆滞在原地,原本装作一副天真无邪的面孔也有些开裂。

狩猎队的人确实不怎么爱用火球术,因为火球术虽说威力极大,那也只能对付特定的妖兽。

应对大部分的妖兽大家用的多的还是金刃术,地刺术,荆棘术这些法术。

一只妖兽浑身上下最值钱的是什么?

是妖兽肉,兽骨,是上头的鳞甲,利爪,牙齿,皮毛。

这些外在的地方如果被高温灼烧炸毁,那就皮毛也就做不了一身皮衣,里头烤糊了的灵兽肉也只能被自已食用,卖不出价钱了。

所以狩猎队里头,主流都是金系法术配合土系法术。

虽说土系法术金系法术这两种法术,催动时间比起火球术要慢上不少,没有火球术那么迅捷。

那只要依靠队友用荆棘藤蔓将妖兽困住,固定在原地,当靶子打,那命中率也就高了,而且皮毛受损率也不会有那么大。

而方明了站在原地,只觉得心头一阵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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