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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回 勿以恶小而为之(第1页)

自秦阳柳氏谋反已过五日,如今秦阳地界依附于柳氏的家族大多被除以流放、囚禁,整个秦阳城亦在仲叔的白军掌控之中。

大家族暂且如此,更别提那些曾经在柳氏谋过差事的寻常百姓。幸好孤傲寒依仗自己朔方公主的身份,庇护下了许多柳家的仆人,否者他们定难逃一死。

孤傲寒与柳临岚指腹为婚,皆因双方父亲曾是战场之上惺惺相惜的对手。

柳府如今已被官军封锁,府内珍宝被尽数典当充公,得来白银绝大多数都被仲叔旗下的白军收入囊中。

说来这萧家的叛儿确实有趣,分明以血卫偏将的身份从戎,如今却又将自己的本部人马取名为“白玉营”,手染鲜血之人,名字叫的倒是干净。

秦阳驿馆中,一位美艳女子脱下红装披麻戴孝,为她那半日夫君守灵。身上唯一留着的,便是她头上插着的石榴簪,毕竟这是他亡夫曾送给她的定情信物。

仲叔并没有派兵收缴柳临岚的尸首,毕竟人死不能复生,他也不好做得太绝。将他的尸首交出来,也免得这为朔方来的千金大小姐再做傻事,大殷与朔方刚刚休战,这会儿可不好再生事端。

她身边站着一位腰挎短刀的中年男子,下巴有颗痣,像极了黏在上面的芝麻,“小姐,如今柳家已经没了,要不咱们回燕云去吧?”

“雨叔,如今再唤不得我为小姐,该叫什么你自己心里清楚。”孤傲寒面色苍白,脑里念着那棺椁中躺着的男子,跪在草蒲之上没有抬头。

“……夫人,要不然咱们回去吧?原本王爷就不同意这桩婚事,反正柳家的小子已经——”

不等他话罢,孤傲寒转头瞪了他一眼,厉声道:“孤雨!说话可得注意分寸些!你口中所说的可是我的夫婿!”

听闻此话,孤雨也觉得自己说的有些不合时宜。可他从小看着孤傲寒长大,这么好的姑娘如今刚过十八,没必要在异乡守这丧气寡。

孤雨思索片刻便单膝跪下,抱拳恳求道:“夫人!您听我一句劝,如今殷朝怕是要变天了,那个叫仲叔的不是什么善茬。大殷朝廷矛头直指柳家,如今您再呆在这儿,只怕会招致杀身之祸啊!”

听闻此话,孤傲寒缓缓站起身来,走到那棺椁旁,用那葱白玉手轻抚柳临岚的脸颊,脸上的泪珠在不经意间滑落下来。

“岚郎……傲寒对不起你,从前你说要带我看的杏花村雨,只怕傲寒没有那个福分陪你去享了。你等着……待我做完了你嘱咐的事情,我便去寻你。”

孤傲寒还记得自己十六岁那年,自己跟着作为使节的父亲来到大殷,在秦阳整顿的半月,那风度翩翩的柳临岚吟诗作画,在她心里便留下了一朵朔方所无法见到的桃花。

她想跟着柳临岚去吃着长安的肉夹馍,也想跟着他去看秦川的积雪。

只可惜……如今这些东西再也无法实现。遇见他之前,孤傲寒以为自己身为武家之女,绝不会恋上这等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

可她错了,那诗书中的杏花春雨,远比战场上的刀剑杀伐要令人神往得多。

“小姐……”

孤雨实在不忍心看着她这样,他虽然知道孤傲寒喜欢柳家这小子,可如今大殷内部的事情实在太过杂乱,不是他们这些外人能掺和的。她远在他乡只有自己这么一个亲随。若是她出了什么闪失,只怕老王爷也会要了他的脑袋。

“雨叔,我让你找的人,可曾寻到?”孤傲寒擦拭去自己脸颊的泪水,毕竟如今还有事情等待着他。

“这……您也知道,二公子云游天下许久了,如今想要找到还真有些——”

“一定要找到他。”孤傲寒转过身来,望向孤雨的眼神里有决绝,亦有对于仲叔的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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