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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苗族轶事(第1页)

关于苗族的话题,我在第一卷的时候简单讲过苗族的迁徙血泪,当我真正在这边生活后,才知道那些网络上可以查到的信息太笼统,

老挝的许多民族在骨子里认为苗族人不是老挝人,他们是来自中国的苗族,称他们为“苗金”。

苗金在老挝过着自己的节日,说着自己的语言,即使是上学期间,苗族学生也不和其他民族的孩子做朋友,长大后苗金几乎不与其他民族通婚,但嫁到中国的苗族女孩却很多。

那个被自己亲生母亲拐走的小男孩,在他出生三个月后,就被自己的苗族妈妈卖给了噶西镇中心的那户有钱人家,由于对孩子的思念,苗族女人把自己的孩子拐回家,想要“照顾”几天,弥补孩子缺失的母爱。

这就是为什么孩子被拐走的时候,明明很多认识小孩子的人都看见了,却不上前去帮忙,那一条街上的人都知道小孩子是那户人家买来的。

那对不孕不育的夫妇算下来也是阿萍家的亲戚,他们在镇中心做代理老挝啤酒的生意,用阿萍的原话讲:

“如果我的妈妈没有生十二个孩子,我们家可能和他们一样有钱”

孩子被拐走的当天晚上,夫妻俩便跑到苗寨里要回了孩子,并且警告孩子的生母以后不许再来看孩子,因为孩子售卖出去后就是别人的孩子了。

在老挝买卖孩子也是违法的,但派出所里都是亲戚,所以即使大家都知道也都不当一回事。

对于这件事,我并没有多大的惊讶,早在几年以前,国内的一个新闻比这个更震惊,我至今还记得某个地区的一对夫妻俩,以生孩子卖孩子为生。

如果各位看官有了解过,就会知道我说的是那件事:

一对八零后夫妻俩,好吃懒做没有收入来源,把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卖给人贩子赚取第一桶金之后,二人尝到了甜头,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一共生了九个孩子,全部卖给了人贩子,如果不是人贩子被抓将这对夫妻供出来,那对恶魔夫妇或许还要再继续生下去···

人和动物的区别是学会了用火。

人和畜生的区别是拥有了良心。

······

那天夜里,阿萍和我讲了很多关于苗金的事情,最后他很严肃的告诉我:

“有的苗族女孩很白很漂亮,如果哪天你遇到这种女孩,切记管好自己的下半身”

自从阿萍知道我和老藤族那个女人的事情后,我在阿萍心里已经脏了,她认为我也是个好色之徒。

某些方面男人都一样,我承认这一点,可我还是尴尬说道:

“我有老婆了,不会到处瞎撩了”

我心虚的目光躲避她鄙夷的表情,阿萍解释道:

“其他民族的女孩你要是忍不住就戴套子,不要让我知道就可以,但是苗族的女孩你一定要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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