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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林秀的眼泪(第1页)

当冷风开始吹起的时候,乐水的工作还没有到位,不过她不急。

在乐水接受自己是被莫氏辞退的这个说法后,找工作变成一件比较容易的事情,只是最后都不适合乐水。

找工作让乐水觉得如同找男朋友,年纪到了,你迫不及待地想找个人来爱,可是怎么就那么难?不是你不适合他,就是他不适合你。

比方说乐水应聘到一家房地产公司做文案,公司也是个大公司,城市许多楼盘都是这家公司开发的,可是大公司的要求也严,人家规定每个新来的职员都要到售楼部体验生活至少一个月,哪怕是总经理也一样,可不论是在外面派传单,还是在售楼部接待客户,乐水都不行,她的脚可支撑不住长时间的站立或者行走。

还有一家广告公司,知道乐水在莫氏呆过,当场拍板让她做创意总监。公司倒是不错,虽然不大,但挺有魄力,可或许是太有魄力了,因此连前台都有30万的广告任务,这叫乐水实在是难以接受。

虽然工作没着落,但乐水并不急,她发现自己虽然称不上是香饽饽,但糊口还是没问题的。

正好这时候莫远帆在月亮湾附近的露台房也腾出来了,便想着先把家搬了再说,安居才能乐业嘛。

露台房所在的小区就在月亮湾的对面,名叫御景园。

御景园里的环境比月亮湾好多了,管理也比较严格规范,配套设施也不错,还没搬的时候,黄书雅便嚷嚷着以后要到小区游泳池去练身材。

但林秀明显对露台更感兴趣,她伸开手站在露台上跑来跑去,兴奋得直嚷嚷。

乐水当然也喜欢这露台,即使不谈多肉的问题,便站在这里,都觉得心胸开阔了很多。

乐水正想着这露台该怎么打理,却听到林秀大声叫她的名字,一抬头,便见她的眼睛亮得吓人。

“乐水,咱们挣了钱,把这房子买下来吧?”林秀说这话的时候,手都有些抖动了,看得出来她真的很喜欢这套房子。

不过乐水倒是没想到林秀刚搬过来,便想着买房的事,因此愣了一下。

林秀以为乐水不同意,便急切地说:“不会让你家莫远帆吃亏的,按市价买。”

在林秀看来,莫远帆怎么会在乎这样一套房子呢,只要乐水想要,他送一套都没关系。

林秀倒不认为乐水不该接受莫远帆送一套房子,人家愿意给是人家的事,又不是你强要的,有什么关系?可是她也知道,以乐水的性格,肯定是不会要的。

虽然这种矜持林秀觉得有点儿傻,可她不是乐水,也不能多说。因此便想着,送不行,买总可以吧,自己一个人买不起,和乐水一起买总可以吧。

可是房子毕竟不是乐水的,她当然不会轻易就做主,因此还是回了。

“只要有钱,什么样的房子买不到,咱们先好好挣钱吧,有了钱什么都好说。”乐水拍了拍林秀的肩膀。

林秀肩膀一垮,其实她早就猜到了结果,只是刚才太激动,没想太多。

乐水不理林秀的沮丧,直接跟她商量起露台的布置来。

只是房子一起租的,也不是乐水和林秀就能定的。

按林秀的想法,露台最中间的地方摆上几排花架尽可能地放多肉,她很现实,如果不为了多肉,干嘛要换房呢。

但黄书雅死活要给她留一块地方安置秋千椅,否则她就不搬了。

租房黄书雅也有份,因此乐水都不能不同意,不过她想了想,说:“干脆我们弄个休闲区,弄两个千秋椅,中间放上桌子,够我们四个坐的了。”

“好啊好啊,天晴的时候我们可以喝喝咖啡看看书,太浪漫了!”黄书雅激动得不行。

“看书?就你?”乐水不相信地看着黄书雅。

“装装样子嘛。”黄书雅倒也实诚,不是文化人,装一下也应该表扬一下的,至少精神可嘉。

米露小时候就有蔷薇梦,之前住在湖边别墅的时候,她在那蔷薇花墙前不知道拍了多少照片,这会儿有个露台,自然是要积极行动起来。

“这护栏上可以用网格拦起来,再种上蔷薇,等到蔷薇爬满网格的时候既好看,又安全。”米露出主意,四个女孩子在一起,没什么比安全最重要的了。

蔷薇有刺,是最好的栅栏。

林秀觉得这样好是好,也很美观,但却有些担心挡了阳光,多肉可是很需要阳光的植物。

最后还是乐水拍板,一半做阳光房放多肉,另一半做休闲区,种蔷薇和其他的应季鲜花,大家都表示满意。

当然,这也说明,这露台真的够大。

搬家那天,大家都到齐了,莫远帆、左辰和梅烁然都到了,倒显得林秀格外地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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