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他勤快的背影,燕新月不由开口:“或许多这样一个勤劳的帮手也不是一件坏事。”
“你觉得呢?”
她扭头看向弟弟。
“他做的事情我也可以做,我擦桌子。”燕新文嘴角一撇,起身去厨房找抹布。
他拿着抹布在桌上反复查三遍才停下。
燕新月只觉得好笑:“你这是在和他比谁更勤快吗?至于吗?”
这是什么奇怪的胜负欲?
不过,她喜欢。
没人会讨厌一个勤劳的孩子。
除非,那人有病。
“至于,”燕新文扫一眼厨房,防贼一样小声说,“我得防着他拐跑我姐!”
别以为长得好看,做事勤快就能捕获他姐的芳心。
他未来的姐夫,一定要有钱有房最好还有点儿权,十二分爱他姐,能让他姐过上好日子的那种。
不能是个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的人。
燕新月抬手弹他一个脑瓜崩:“想什么呢?你看看你姐现在这张脸,这身材。”
“再看看他。”
“你觉得,他能看上这具身体什么?”
“他只是失忆,不是脑子坏掉了。”
就凭景晏礼醒来之后的一系列表现,就能隐约估计,对方至少是个世家子弟。
就算不是,那家中条件也不会差。
这样的人,能看上一个村姑的可能性很低,尤其是她现在这幅样子。
真的不是她容貌歧视,是原主现在这个样子很难入人家的眼。
粗糙的黄黑皮,因为在太阳下长期暴晒,有不少斑点,头发像一把枯草颜色还偏黄,一看就是营养不良的瘦小身体,前后都跟平板一样,好像一阵风来就能吹到。
整张脸,也就眼睛能看。
至少大黑白分明。
燕新文看着老姐现在这张脸陷入沉默,突然觉得对方的话好有道理。
确实,不怎么样。
“哈哈,姐你也不要太伤心,你这模样多养养还是能看的。”
燕新文不由安慰起来。
明明他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
他在说这话时,景晏礼已经洗完碗筷出来了,正好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