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这样对她。”其中一个混混小声道
“嘿,她是苏公子提名要的女人,快点!”
童珍走的很慢,在一处,她故意滑倒,崴到脚发出啊的叫声:“啊,我的脚!”
“怎么,臭娘们儿!”
“崴到脚了”童珍看着刚才那个替她说话的那个混混眨巴眨巴眼睛,看得出他不是自愿当混混的。
“靠,给劳资起来!”
“要不要背她上去?”
“你TMD蠢,现在是你怜香惜玉的时候?这女人得罪苏公子,劝你还是老实点”
“那……”
童珍咬咬牙站起来一瘸一拐的说道:“我能走,不用背我!”
她本来就是故意崴到脚,好拖延一些时间,让他一股脑的给背上去,那岂不是死的更快些,童珍一路走,细汗直冒,脚疼的厉害。
“你说苏公子看上这妞是不错”一个是
“可惜就是嘴贱了些”另一个说
“苏公子根本就不太善!”那个帮童珍说话的混混说
“你TMD站那边呢!”那个比较凶的看起来如老大一般的人物拍了一下那混混的肩
童珍听着他们的话,一直在前面磨蹭,那个人说:“你走快点!”
“我已经够快了!你试试!”
童珍也有些不耐烦,人家抗战时期还优待俘虏呢,他们简直是社会败类。
童珍实在走不动一屁股坐在楼梯上道:“歇会儿!”
“歇会儿?你想得美,苏公子还等着你呢!”
童珍越来越慢,冷昂也离那里越来越近,童珍手心捏紧,期待冷昂的出现,那几个混混看起来是极不耐烦的,只是有碍于是拿人钱财,得替人办事。
终于,最后一个楼梯走完,能看见苏毅靠在烂尾楼的边上,这时一阵风拂过他的碎发,摇动着,若他不是坏人,他一定很受别人的欢迎。
混混绑住童珍的手,然后很自觉的下楼去。
“真不知道这姑娘哪里得罪苏公子,真是倒霉”
“为什么要替他办事”
“嘿,因为人家有钱!”
果然,社会上混,有钱才是王道,没钱就只能当狗!
苏毅转过身,看着童珍微笑道:“久违,童大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