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就是所有偏大型的创新都会在创新园区里面进行。里面有些人是单独自已进行创新,有些则是创新团队。”
“要是简简单单的小型创新,则往往只需要人民群众,在街道的创新体验点,就可以完成了。”
(街道也会有创新体验点?这在我的世界,完全是不敢想象的。甚至在我的世界里面,哪怕是创新园区,也极少见……)
(更别说,像是李步成这种,只是昨晚提交相关申请,然后今天就通过,明天就可以去尝试的情况……)
(并且,我的世界中,其中参与科技创新的,也往往不是普通的人民群众,而是一些掌握大量资产的私人企业……)
(以至于我的世界中,有一种观点,就是认为人民群众已经无法推动生产力发展和创新了。)
(认为只有大型私企或大资本继承了这个时代任务……所以为了保护和推动全社会的创新能力和生产力发展,就需要保护,并主动让这些资本赚更多钱,才能提高研发经费……才能推动创新……)
(李步成所表述的情况,则完全提供了另一种可能。因为大资本可以有效推动生产力发展和创新,不外乎,就是因为他们拥有大量资源,和相关人才。)
(在创新园区,大量资源是归人民群众按需使用的,人民群众自身,也往往因为自由全面发展,具备了极高水平的科研创新能力。)
(所以人民群众就可以从资本手里,接过这一社会任务,且不需要给资本提供额外的利润……)
李步成继续道:
“使用创新园区里面的大量资源,需要先提交申请。通常两天内,就有答复。”
“一般只要不是特别离谱的,并且具有相关领域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能力的话,申请都会通过的。”
“通过申请后,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去使用创新园区的大量资源了。”
“根据所申请的创新内容不同,创管委会规定出不同的资源使用时间。”
“比如我这个申请,创管委就是给了半年的时间,只要半年内,拿出一定量的创新成果就行了。”
“那……半年内,能实现吗?”我问。
闻言,李步成笑了。
于绮琳则略显惊讶,对我说道:“肯定可以啊,因为全社会的生产力,目前主要都集中在创新上面,包括各种资源。所以创管委给出的时间,都是远超实际所需的。”
“这个时间限制,只是为了避免一部分人民群众,长期占用大量集体资源,所做出的法律兜底而已。”
李步成补充道:
“毕竟共产社会是要按需分配的。”
“创新园区的资源,也是要根据人民群众的创新需求进行分配。”
“相关制度,也是为了确保这点。”
(啊,原来是这样……)
(也就是说,这个半年时间内交出创新成果,其实是和每天要最低劳动两个小时一样,都是法律的兜底制度?)
(以至于实际生活中,几乎完全不会遇到这种情况……)
(看来按需分配本身,结合到不同的事情时,也有很多不同的具体形式。)
正当我想进一步了解时,从旁边的电梯下来了一群人。
他们,都穿着病号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