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良提前去了门卫室打招呼,特意声明这是工商所允许的,还给老头送了一个挎包两个头花。
门卫大爷半推半就的收下来,对于在门口摆摊,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第一被服厂的女工是仅次于纺织厂的,也有一千多人。
等中午下班的时候,这里还真来了几个摆摊的。
有卖包子的有卖纱巾手绢,还有卖冰棍雪糕的。
而宋良他们,一下子就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没什么悬念,一中午的时间,两提包东西都卖光了。
挎包是卖的最快的。
这个年代还没撞衫一说,更多是,你有我也得有,那种攀比很可爱。
还有头花,卖的也好,尤其是红球球的,卖的最快。
感觉这些人更喜欢鲜艳的彩虹挎包和鲜艳的头花。
可以理解,这是刚要放开的时代,关于颜色的审美,却是色彩斑斓如鲜花一般怒放才对。
宋良算账收钱,今天已经淡定了许多。
但他琢磨,往后卖的会慢了许多,这不是吃食,比如一个挎包,可以背三年,甚至五年都是它。
头花也一样。
倒不如主要做加工,然后让别人去卖。
加工的地方就简单了,家里就可以。
不过后续怎么办,他就没头绪了。
等下午去百货大楼前聚合的时候,宋良就说了自己的想法。
然后得到了宋玉暖的大力表扬。
宋玉暖觉得自己做咸鱼的日子要来了。
不过,如今也还好。
这样卖货收钱好像有种上瘾的感觉。
没想到父女两个没说几句话呢,就看到季老领着季莹莹来了。
莹莹头上是红球球头花,走路的时候悠悠荡荡的,非常好看。
季老笑呵呵的和宋良说话,还说国营饭店正好开门,不如一起去吃个饭。
季莹莹忙拉住阿盛说:“今天好像有红烧肉。”
阿盛精准的咽了一口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