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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白富美追我男人却得喊我嫂子(第1页)

01

陆景明看看屏幕,再看看万姿,再看看屏幕,再看看万姿。

屏幕逐渐黯淡,他移动手指戳亮,反复数次,不知道在瞎看些什么。

他站在路边,全身上下和心脏一起,都好像被什么紧紧压制住了,透不过气来,但又热腾腾的,堵得难受却又很舒坦,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万姿原谅他了……不但原谅了,还主动提出同居了……

“毕竟,你太忙了,如果继续保持现状,我们还不如没遇见过,我不想在同一个城市谈恋爱,却像异国恋。”

万姿认真地说,她想有个家,想和陆景明有个家,这个愿望从大学就开始有,即将实现,她不想也不会放手。

他们对望着,各自都扬着嘴角,带着“你还在”的庆幸。

前尘往事,太多遗憾,未来如何,也太多迷茫,那就往前走一走,也许走着走着,迷雾就散了,未来就清晰了。

陆景明情绪太激动,想伸手去抱万姿,手都张开了,气氛很快被人破坏。

“喂!”季齐站在他们身后不远处,“大家开始表演节目了,你们不去看看吗?姚总走了,万姿你再偷溜可有点说不过去哦。”

陆景明收回张开的手,对着好友瞪过去,季齐恍若未见。

万姿看看季齐,再看看一脸黑的陆景明,嫣然一笑,笑得天地灿烂。

又回到嘈杂的现场,因为心情不同,陆景明瞬间觉得整个场地都顺眼了起来。

他悄咪咪地乐,对所有人都笑,像个二傻子,还怂恿季齐上台唱歌,把他的嗓音夸得天上有地下无。

台上的确换成了混合表演,乐队占据主场,但大家有才艺都可以上去表现,刚才“万燃”的余组长,就上去连唱了两首歌,展露了不同于以往的一面。

万姿看季齐被怂恿的蠢蠢欲动,好奇问:“季总唱歌很好听?”

陆景明摇头,悄咪咪地:“不好听,但他以前玩过乐队。”

不好听还玩过乐队?万姿不懂这个因果。

02

“他喜欢唱歌,唱戏,所有和音乐戏曲有关的,他都喜欢,读书的时候,他仗着家里有钱,玩过一段时间的乐队,后来实在混不出名气,就老实了。”

这段历史是听季齐自己说的,陆景明记住了。

季齐倒是有自知之明,乐队散了后,他就没再玩音乐了,只是瘾还在,有时候被撩拨几句,就会控制不住。

果然,陆景明怂恿了几次后,他兴致勃勃跳上了舞台,说要献唱一首五月天的《天使》。

一开嗓,万姿就知道他差在哪里了,他喜欢低音,所有的音都比正常音低了个一度两度,乍一听挺好,但有时候就下不去了,变成了干张嘴没声。

万姿噗嗤笑,忍不住哈哈乐,觉得季齐太可乐了,和之前印象中的严厉总裁,一点都不一样,简直是个大号的可爱多。

季齐洋洋得意,认为大家都在说他唱得好,竖着指头比“V”,很带劲。

表演欲上来,他连唱了三首才意犹未尽地闭了嘴。

这种场合,歌好不好听不重要,气氛到了,够热烈就好。

季齐跳下来对着他们喊:“你们不唱歌吗?害羞?不至于吧?我可是看过你们在学校的那个帖子哦。”

他的手指在嘴上贴了一下飞出去,表示亲吻,“很轰动呢。”

万姿知道他说的是什么,她啊一声,脸迅速烧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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