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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5 章 第 125 章(第2页)

朱唇烈焰,印出妆容精致的娟秀面容。

凌少应该会发现她今晚的不一样吧?

说话间,大班瞥见旁边怯生生的年轻女孩。

“愣着做什么,跟我一起出去啊,凌少还带了朋友过来,正好!”

年轻女孩叫萝丝,几天前刚刚应聘上翡冷翠的舞女,还不太懂规矩,也没见过太多场面。

“凌少是谁?这儿的常客吗?”她好奇道。

三人穿过灯光闪闪的回马廊,高跟鞋在地板上踩出清脆的节奏韵律。

雅琪没有作答的兴致,也就是大班回了一句:“快跟上来!”

萝丝只好诶了一声,努力适应高跟鞋带来的不适。

她家境本来还算小康,本人也在中学读书,前几年父亲急病去世,家里没了顶梁柱,一夜之间塌了天,为了供弟弟上学,萝丝只能选择到翡冷翠来上班。

如此遭遇的人,舞场大班见得多了。

这个时代,最不缺的就是身不由己的飘萍。

最起码,当舞女的收入是很不错的。

萝丝这个半中半洋的名字,也是进了舞场之后大班起的,算作艺名。

在偌大上海滩,翡冷翠自然没法跟百乐门、仙乐舞宫、大都会、维也纳这些舞场相比,但也算小有名气,而且来者不拒,面向客人的阶层更广。

不像百乐门那些地方,进入者非富即贵,不是一般人能消费得起的。

若萝丝肯努力,一个月下来,供弟弟上学绰绰有余,也许还能剩余不少开销。

萝丝很快就见到大班口中“俊俏又会说话”的凌少。

对方穿着一身灰黑色相间的洋服,理着时下许多年轻人一样的发型,只是没抹发油,蓬松又清爽。

打扮并不出奇。

萝丝见过一身华贵的公子哥,也见过更加花枝招展的孔雀。

但她是头一回知道,一个人如果足够好看,穿什么就无关紧要,因为他能将平凡的衣裳穿出不平凡的感觉。

世上多的是人靠衣装,像凌少这样衣装靠人的,千里挑一,寥寥无几。

“凌少!”

萝丝看见雅琪像快乐的小鸟一样飞过去,高跟鞋在她脚下竟然有了轻盈的感觉。【1】【6】【6】【小】【说】

凌少脸上挂着懒洋洋的笑容:“雅琪,你用了新口脂?比上次见又漂亮了啊!”

雅琪果然又惊又喜:“你发现了?”

凌少:“大老远就看见了,烈焰红唇,人未到而香先至。”

雅琪开心道:“这是丹祺唇膏新出的颜色,整个上海只有永安百货限量发售,我托人去排了好久的队哩,差点就买不着了!”

她走过去抱住凌少的胳膊叽叽呱呱说起来。

萝丝则被大班推着走向凌少旁边的年轻男人。

来舞场就是为了跳舞的。

在音乐的旋律下,萝丝有些尴尬拘谨,陪伴对方迈开略显拙劣的舞步。

跳舞很快拉近双方的距离,她从年轻男人口中得知,凌少全名叫凌枢,其实是江湾区警察局的一名警察,跟她跳舞的这人叫程思,是凌枢的同僚和好友。

程思样貌也端正,但跟凌枢在一起,难免还是有月华和星辉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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