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头偏西,暑气渐散。
李锦的宅院里,宋洛新正费力的把一桶热水倒进一米多宽的圆木桶中,半桶凉水半桶热水,水温刚好。
放下木桶,伸手试试水温,宋洛新回头高喊,“百户!水弄好了。”
这边话音刚落,李锦一手捏着大红的后颈皮,一手拖着大红的后股,穿过廊亭来到后院池塘边。
不顾大红的抗议,扑通,红毛兽被丢进了大木桶中。
“妈的,一身臭味。”,一手按住大红的脑袋,一手拿过准备好的檀香皂荚开始在大红的身上揉搓。“那么大的肉球,你他娘的是怎么吃下去的?”
三天前刘景竹闺房里的肉球怪,是被忽然蹦出来的大红给吸食了。
没错,就像把猕猴桃捏软和了之后撕开一个小口子,然后就那么一嘬,整个肉球怪被大红给吸没了。
当然,剩下一个前凸后翘光溜溜的刘景竹被李锦看了个真真切切这种事就不需要在意了。
吸食完肉球怪的大红就昏睡了过去,嘴边还流淌着哈喇子呼呼大睡,直到今天才苏醒过来。
“你这家伙是不是长大了不少啊?”,李锦搓着大红的后背,“原先跟土狗差不多大,现在这体型快赶上金毛了。”
“啊呜~金毛是啥?”,大红的脑袋浮在水面,双眼眨了又眨。
“咦?好像说话也利索了一点?”,李锦搓了搓大红脑袋,满眼的宠爱。
上上下下用皂荚搓了三遍,连肉垫里的爪子都在李锦的威逼之下乖乖抻出来让毛刷刷了几遍,一只芳香四溢的大红被李锦从木桶里捞了出来。
拎着大红直接一个单臂大回旋,被甩到空中的红毛湿身兽飞速的斗着皮毛上的水珠,等到落地时,已经把毛发里的水珠甩了个七七八八,迈着优雅的步伐去饭堂找食了。
日落西山,永平府东南角的坊市内,一片莺歌燕舞,靡靡之音从芸香院里传出。
芸香院前楼二层的某个角落雅间内,永平府锦衣卫的三个小旗官,宋明明正和林德禄,赵得意一起喝酒。
“跟着李百户这一票,比咱兄弟之前半年的油水还多啊。”,三十六七岁的林德禄举杯相邀,“来走一个。”
赵德意捋了捋下巴上的短须,哂笑,“只是不知李大人是如何办的案,也没让兄弟们进去,听说就连那位陆举人和琳琅小旗都被赶了出来。到底是什么贼人,敢动刘家的虎须?”
宋明明心中暗笑。
这次刘家小姐的事情了结,刘志青第二天就偷偷送了一万两白银给李锦,言明了此事最好不要宣扬出去。
那刘小姐毕竟是要嫁人的,而且是要嫁给年轻清贵的,若是传了出去曾被妖邪附身,那清贵之家难免有些忌讳。
所以那一万两,既是辛苦钱,也是封口费。
有一伙江洋大盗武林高手闯进刘家行凶,便是刘志青那边拿出来的借口。
李锦倒也不吝啬,一万两白银自己留了五千,剩下五千全部拿出来给手下分了。
凡是当天去了刘府的,每个力士拿了50两,没去的拿了20两,给没到场的小旗每人留个200两,剩下的就是宋明明,赵德意,林德禄三个人分了六七百两银子。
对于每个月俸禄只有三十两的锦衣卫小旗来说,算的上是一笔横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