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名为朱珠的少女来说,“童年”并不是一个多么美妙的词。
不清楚自己的父母是谁,就连姓名也是别人随口叫的“小猪猪”而演化来的,从还没记事开始的时光,她就是在讨百家饭中渡过的。
她几乎已经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被抛弃的,又是怎样挨过那段连话都说不清楚的幼年时光。
因此脑中偶尔会浮现出的父母模样,以及那可能存在,但更可能根本不曾存在的美好回忆,说不定都是梦中的幻想而已。
和流浪汉们混迹在一起,居无定所,风餐露宿,好在她是一个女孩,这就是惹人可怜的天生优势。
有些乞丐让她躺在地上,装出病痛呻吟的样子,并写上一张女儿重病,急需治疗费的大字报,就可以骗走不少单纯善良之人的眼泪和金钱。
毕竟,看到一个楚楚可怜的幼女,无助的躺在地上,即便理智觉得这是骗钱的伎俩,但感官上还是容易引起泛滥的同情心。
大约只有四五岁的她,并不完全理解这种行为的含义是什么,或许也是因为天生脑子转的慢吧,她从未想过要反抗或是质疑。
因为她很清楚,这样做就可以换画着老人头的纸票票,那种名为钞票的东西,并且进一步兑换成填充肚子的食物。
当然,也只是单纯的填充,而不是吃饱——很多年以后,当她终于尝试过饱餐的滋味后,才意识到,原来自己一直在与饥饿相伴。
那不仅仅是因为贫穷,更是因为她天生的食量之大,完全超乎正常成年人的范围。
有时候她会自嘲的猜想,是不是因为自己太能吃了,家里又太贫穷,根本供养不起,才把自己遗弃的呢?
在乞讨中一天天长大的少女,却奇迹般出落的颇为标致,尽管面有菜色,即便身上披着陈旧破损的布片,但却不减耀眼的精神和风姿。
如果不是她经常咕咕叫的肚皮,恐怕谁也不会相信,这是一个食不果腹的乞丐。
然而,这对她来说,却不是一件好事。
准确的说,是将其当做谋生工具的乞丐们,开始担心这个问题了。
当初她还是个小孩时,尚且可以用幼小可怜的样子博人同情,但现在十几岁的她风华正茂,朝气蓬勃,看上去一点都不露病态,甚至和这些乞丐,都不像是一个阶层的人。
这种样子,要怎么让路人相信,这是自己重病的女儿,怎么让人抹一把廉价的同情泪水,再丢下几个钢镚?
随着朱珠越来越漂亮,他们手中的筹码却越来越少——更何况,女人的身体本就是一种天生的本钱,一旦哪一天朱珠开了窍,脱离这些人自谋生路,那他们就更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马克思曾经说过“有了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就会铤而走险,有了百分之百的利润,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了百分之三百的利润,人们就敢冒上绞刑架的危险。”
一边是赖以为生的摇钱树,一边是轻如鸿毛的良知和道德,选择哪一边,简直是不需考虑从问题。
而且乞丐之间也有帮派联系,一片区域中的数个乞丐,大多隶属于同一乞讨团体,将个人的道德负罪转化为集体责任,心中的愧疚感就会降低许多。
但凡利用过朱珠作为乞讨工具的人,都同意要解决这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毕竟临近青春期的少女,几乎每天都有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与成熟。
一个下雨的夜晚,朱珠和轮班搭档的乞丐老瓜头,完成了一夜的工作,回到桥洞下搭建的简陋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