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他已不会被杀死了。
他不仅不会被杀死,还会杀死来杀他的人。
少年猛然出剑!
在人的目光尚未到达剑刃时,剑已抽回,紧接着又是第二剑!
第三剑!
第四剑!
第五、六、七、八、九……
一万次出剑,九千九百九十九次归鞘。
——
一行人,半大不小的混混模样,总共十一个人,十个都很平常,几个腰里别着有弯刀或长刀,还有几个什么也没有的。
他们算是说书人嘴里常念叨的“江湖客”。侥幸跟了某个未来也许一手遮天的大人物,自此就飞黄腾达;运气不好跟错了人,指不定哪天哪条深巷子就多出来件发烂发臭的尸体。
江湖上多得是这类人,没有人会多看一眼,也没有人肯多看一眼。
那十个混混喝大了,勾肩搭背一齐走着,沿街骂粗言秽语,间或夹杂着些荤笑话。
只有一个人,远在那十人后面,腰间挎着一柄剑、一个酒葫芦。
那人一直跟在他们后面,低着头走路,隔一会儿仰头喝口酒,又垂下头走路。
不管前面的十人走得是慢是快,他跟他们的距离好像总是一样的。
那时雨还没有下大。
走到一条巷口时,一个混混停住了脚,将一路与他搭着肩的那个混混扯了个踉跄。
另一个一龇牙正要骂,却也停住了,甚至连表情都凝滞在脸上。
十个人都站住了脚,往巷子里张望。
巷子里头并不是什么稀奇的玩艺,只是一个女人。女人被一袭披散的长发遮住半张脸,露出的半张脸上带着残妆,唇边叼着一张写满了字的春笺,很狼狈地瘫坐在地。
即便这样,还是显得那么好看。谁也无法否认她那么好看,那美貌是世俗的、浑身沾染了烟火气的,是生动的。
有血从她额前流下来,她却丝毫不在意,兀自叼着那张春笺。
不知是谁写给她的笺子。
十一个人都看见了她,看见了那蚀人心魄的美艳。
那混混嘬了嘬牙花子,走进了小巷里,另一个混混也走了进去,剩下八个人相互望了望,也都走了进去。
“这怎么样?”头一个混混伸出一个巴掌。
她摇了摇头。
又一伸手,比了个三指聚拢的手势,“我给这个。”
她还只是摇头。
雨势逐渐大了。
“这么贵?”第二个说了句,“不过好货是得傲点儿,好货不便宜不是?要不都光给他尝了鲜了。”
他瞥了眼头一个,而后凝视女人道,“老子加到这,怎么?”说罢伸出一根手指。
那是足足一两银子了。
头一个再不敢往上抬,纵然是醉酒的状态下,他也知道自己绝付不起这样大的账,刚才那个数字对于他来说都十分勉强,如果第二个不往上抬价,他未必就真的能掏出这么些钱,第二个是给他个台阶下。
他的酒瞬间醒了三分。
她还是摇头,一头瀑布般的长头发飞舞,甩了两个混混一脸水。
“臭婊子,给你脸了还!”头一个一口唾沫啐出来,上前照着女人的脸抡圆了胳膊猛地一耳光。“啪”地一声,清脆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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