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其介绍,刚从学校退学的时候,他也想尝试踏实过日子,所以就到那个辉煌酒店当了服务员,哪知道事事不顺,最后他和一个喝醉的客人顶撞,酒店经理让他向客人道歉,展英不配合,一怒之下辞职了——而这也成了第二案选择在辉煌酒店作案、受害者还是醉酒客人的原因。
辞职后,他便想加入帮派,通过引荐,间接成了灰道老大“鱼哥”的手下,虽然他根本没有见过鱼哥。
鱼哥还是比较欣赏他的,所以将去和成诚接头拿钱的任务安排给了他。
哪里知道,他将钱拿回来的路上被小偷偷了,还不自知,将空包交了上去,结果在鱼哥那里闹了笑话,让引荐他进帮的人也很丢面子。
鱼哥不高兴,引荐他的人也大怒,初始认为他监守自盗,后面又让他自己把钱补上,他补不上,也不敢跟家里要钱,就被打断了腿驱逐了出去。
就此,展英的积郁之气彻底升腾了。
他也想好好生活啊,不论白道灰道,但社会远比想象的无情和无常得多。
既然都有鱼哥这种人在,他为什么还要老实做人?
所以他起了打劫的主意。
第一个目标就是成诚,而某种意义上来说,成诚是他比鱼哥还记恨的人物!因为鱼哥他不敢反抗。
他知道成诚会哪一天取钱发工资,所以在自己腿伤还没好利索的时候就筹谋作案了。
他准备了可以打晕人的铁棍,并用一个网球拍的盒长子藏棍子,还准备了手套、临时蒙面巾。
但他还是觉得这些不足,因为打劫成诚是在白天,风险大,既怕对方没被打晕乱喊也怕被看到脸,所以他还想到了利用套头的袋子,而一个人家里就有符合要求的袋子,就是林小满家,他还见过她父亲用那东西去捡垃圾装东西。
展英就用前面和林小满非正式交往时偷配的钥匙翻墙进院趁父女俩不在开了门偷出了几个袋子——反正那东西库存多的是。
往后第一案的细节发展大致如警方推理,不一样的是,展英起初并未想杀人,但将人打晕后手握铁棍在手的他忽涌升一股暴虐嗜血的冲动,外加仇恨,就击打出了第二下、第三下,乃至看见了布袋上溢出的殷红的血,他意识到杀了人慌张下搜罗走了死者身上的东西,将垃圾袋盖上去做掩饰。
离开途中又丢掉了死者的手机。
这一案仿佛打开了他的某个开关,他又想完成第二桩案子,而辉煌酒店就成了第二个作案目标,准确说,是那里的客人,那位黄老板并非他特意选中的,但其与原先和自己冲突导致自己辞职的醉酒客同样有些胖,他就多打了两下。
这两案他达到了抢钱的目标,毕竟已经有三十多万了。
哪里知道,没多久他就看到报纸上有了这两个案子的报道,那上头对犯罪者大肆猜测,不少就与自己的情况相符,包括认为他住在西沙区里,他对两名死者有仇恨。
他怕警方最终还是会通过酒店或鱼哥查到自己,就计划实施三桩临时的案子来混淆警方视线,所以就到临近的北港区做了案。
后三案的地点都是他比较熟悉的,作案目标也并非胡乱选的。
第三案那个女白领让他联想到自己恶劣的后妈,第四案那个卫生机构官员曾牵头调查小商小贩,他家里的摊位就被查封了。
第五个案子主要是看中了那个胡同,但他同样不喜欢浓妆艳抹的年轻女性,他自己可以混灰道不正经,却不喜欢女人阿飞那样打扮,他喜欢良家一些的女人。
可最后关头他发现那女人(陈丽)竟和林小满依稀间相仿,他最终就留手了。
做了这三案后,展英稍微松了口气,但还是不很放心。
那些凶器、没价值的赃物他必须处理掉。
那么随便就找个荒郊野外丢掉?
不,他忽然想到要嫁祸某个人,就是林小满的父亲林兴邦!
那个男人根本对他有偏见,不让他和林小满交往,两人因此还未展开的关系就断掉了,虽然他还一直对林小满念念不忘。
所以,他想将那些东西藏到林兴邦家里去,为了更能说明那些是什么,他想到搞个照片什的,可他作案的时候根本没有拍照。
不过呢,他前头勘察地形选择作案地点时,曾经用手机拍过现场照。
往下,只要往上头随便网搜出来几个受害人图片P上去,再用相片纸打印就OK。
原本深意不大,谁知林兴邦因此遭遇了调查被带走,他大喜,认为林兴邦已被“除掉”,他跟林小满的机会来了。
虽然也有理智告知他,最近一段时间不要去接触林小满,甚至该永远将林小满忘记。
但他确实无法忘记!
分局里,阐述到最后的展英突然失控,从审讯桌后站起大声说:“小满呢,我要见林小满,不是为了她,你们根本就抓不住我,我要见她——”
洛静冷冷地打断他说:“五次作案,一死一重伤,一成精神病人,兼且抢劫金额巨大,你还是先想想,会被判什么罪吧!”
展英无力地坐回了椅子上……
(PS:唉,这案子总算写完了,预估总字数超过了六万逼近七万,这其实不是我想要的篇幅长度。另外,对这个案子也不是太满意,这是本书里第一个多名受害者的案子,上次写此类案子还是上本书侦探小姐里,而这次写得明显不如前次自然,何况罪犯还是最后两章才正式出场的……总之下个案子见,我还有十几个案子的大纲文案,得好好选一选,争取下一案不太长又足够精彩。
最后,感谢大家对本书的支持,虽然没有啥推荐,读者也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