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夸得陆挚都有些飘了,装模作样的拿了几管口红来看。
出于直男审美,他不觉得这颜色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剑眉蹙了起来,跟个好奇宝宝一样,“也没你说的这么玄乎,这不都一个色吗?擦上有啥不一样的?”
旁边几个懂行的闻言,捂着嘴笑了起来。
这男同志,可太直接了,小店员笑着介绍:“同志,那肯定是不一样的,你手上拿的这款,是比较浓郁的红色。
另外一款相对而言淡一些,适合日常,还有这款是淡粉色的,这款是枫叶色。
你媳妇那脸,真不需要挑啥颜色,你不如给她挑两只呗。”
口红大概七八十块钱加上一张外汇券,那算是顶顶奢侈的了,一般人家压根买不起。
七八十年代,工人工资平均也就二三十,高级工四五十。
谁家不吃不喝,拿七八十块钱给女的买管口红啊?所以口红属于高奢物品。
店员一看几人气度,就知道是消费得起的,关键这男的一看就属于那种乐意给媳妇花钱的。
有些女的自己还舍不得买呢!觉得浪费。
男的就不一样,在自个女人身上花钱,让他们有种无与伦比的自豪感。
所以,这些店员极有眼色。
陆挚向来尊重白婉清,他没有下定论,而是让店员将那几款口红全都拿了过来。
“你先拿着,等她出来看看喜欢哪些。”
反正今天他娘买单,他的津贴,得给他媳妇存着,以后手头紧也能落心。
宋云苓看了他一眼,伸手戳了戳他的额头,“你是有点小主意都打到你娘我的身上来,就盯着我口袋里那几个钱,今儿个我高兴,懒得跟你计较,真是上辈子欠你的。”
陆挚嬉皮笑脸的说道:“娘,这不是你给儿媳妇的见面礼吗?咱婉清这么好看,擦上口红那不得变天仙啊!你要带出去,那都是顶有面子的事。”
宋云苓被他说的飘飘然,这么一想,倒也是。
两人话语刚落,白婉清走了出来,她内里穿的是黑色打底针织衫,外面红色呢子大衣,腰间系了腰带。
那衣服好像量身为她剪裁的一般,衣长恰到好处,保暖的同时勾勒出完美的身体曲线。
不少人因此被吸引了眼光,也都围了上来。
卖衣服的店员一看,眼前一亮,夸赞道:“女同志,你真的很适合这颜色跟版型,黑色那款你穿上铁定也好看,简直为你量身定做的,你看…两套都要了吗?”
不等白婉清开口,白婉清大手一挥,“全都给我包起来。”
走上前拉住白婉清的手,亲热的说道:“闺女,你穿上这衣服可太俊了,就别换了,穿着回去吧,黑色那套我瞧着也很适合你,娘给你一起拿了。
你可别拒绝,娘来大西北也就带了些钱票,啥都没给你呢!
你嫁给我儿子,以后就是一家人,把我当亲娘看待,陆挚要欺负你,我就把他打出去,咱娘俩好好相处。”
白婉清心里微暖,握紧宋云苓的手:“娘,谢谢你,我很喜欢这身衣服。”
宋云苓露出笑意,拉着她走到口红柜台,指了指那些。
“刚刚你男人看了一遍,拿不定主意,你瞧瞧喜欢哪个色?娘给你买?”
其他小媳妇听见宋云苓这话,羡慕的眼泪从嘴角流出来了。
谁家婆婆这么豪横啊,呢子大衣两三百块钱,还得加上布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