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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5章 温文尔雅的暴徒1988年哈尔滨92杀害民警抢枪案(第2页)

在日本大坂。初次出国的王辉觉得这里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到处都是商店,到处都是店,到处都是旅馆,到处都是招牌,车点,人流,繁华得令人目不暇接。陪同他的森田老太太,一路上热情地向他介绍着日本的风土人情,商业状况,在家里,他怎么也想不到,日本已经达到了这么先进的程度。尽管日本的一切在他眼里都是新鲜的,尽管他对这里的一切都兴趣盎然,但是,他还是感觉到了,身后有一双眼睛,正在向自己注视着。当他走出一个神社的时候,他的目光,终于和那双眼睛所射出的柔和的目光汇合了。

那是一个多么漂亮的姑娘啊,他从来没有想到过,天下竟然有这么美丽的女人!高高的个头,苗条的身段;头发向后梳,盘成一个别致的发髻;眼睛很大,嘴巴很小,眼珠是黑的,嘴唇是红的;小巧的鼻梁骄傲地挺立着;面孔清洁白净,整个人雕出来的一般。王辉看傻了,对方却文静而又有教养地对他笑了笑,首先搭话:“你是中国来的,在哈尔滨第一百货商店工作,对不对?”

在这异国他乡,竟然有人认识自己!王辉如入云里雾中,愣愣地站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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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过中国的哈尔滨,在第一百货商店见到过你,你长得太有特点了,我对你印象很深。”

惊喜之中,王辉感到美滋滋、飘悠悠的。

那个女人邀请王辉到她家里做客。森田回家去了,王辉欣然前往。她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屋里铺着厚厚的地毯,四面墙上全贴着装饰板,屋里有空调,房间布置得不仅豪华,而且舒适、整洁、宽敞。女人很温存,也很热情。年轻人,你欢我爱,两个人谈得很是投机。那天晚上,王辉没有回旅馆住。回国前,王辉还想见见那女人,但是他没有找到她。

回国不久,王辉在哈一百又和那女人不期而遇。欣喜中,他当然要尽尽地主之谊。他陪她游松花江,上太阳岛,吃茶看戏。这当中又有过多少卿卿我我,柔情蜜意!可是,那女人从不说她到哈尔滨是干什么来了,也不说她都和哪儿有联系。

以后她又来过几次哈尔滨,无论王辉在哈一百工作,还是已经调到别处,她都能找到他。而王辉却不知道她的底细,觉得她简直是来无影、去无踪。

一次,当两人久别重逢后,亲热的风潮已过去,她靠在王辉的怀里,轻轻地揉着他的头发,摸着他的耳朵,小鸟般依人。这时,王辉忍不住又问她:“告诉我,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在他的追问下,她终于说了:“我是给日本一个组织做事。自从第一眼看见你,我就喜欢上了,想和你结婚,和你永远在一起。可是这个组织让我告诉你必须在中国弄到两支枪,这样才允许我带你到日本来定居。你不是也喜欢我,喜欢日本的生活吗,想法去弄两支枪吧,这样我们就可以朝朝暮暮地在一起了!”

那次分手,王辉工作调转后她还来过一次,之后就再也没露过面,说是什么时候他把第二支枪弄到手,她再来,那时,他们就可以一同远走高飞了。

就是为了这个,王辉杀了吴振亚,杀了王余馥。

这是多么精彩、浪漫的传奇故事!还牵扯进了外国的某组织。

王辉的案子,复杂神秘起来了。经过我有关机关进行调查,没有费力气,就推翻了王辉的所有说法。他的故事,纯属子虚乌有,他是在开国际玩笑!

不能说王辉不是聪明的。他懂得,他杀死两人,抢走枪支,案件调查清楚后,作为刑事犯罪,会很快结案,他也就该命赴黄泉,那时,一切就都终结了。而编排出了“来无影去无踪”的外国女人和外国某组织,就使案件赋予了政治色彩和长长的悬念,如果政法机关查不清楚,就不会结案,同时,也不会处决他。他赢得了时间,就等于赢得了生命,到那时,再作新的打算。

真是一个有头脑的人!难怪他的一个同事说:“王辉这小子不是小把式,是干大坏事的料。”

王辉导演了这出戏,也符合他对要办的事考虑得周到、盘算得精细的性格。

王辉想得到枪,已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1987年2、3月间,他曾先后五次盗窃阿城县、三岐河镇等地的武装部,然而只得到300余发“五四”式手枪和步枪子弹,他大失所望。于是,经过仔细测量盗窃来的子弹数据,他绘制了一张草图,花钱在一个工厂雇人干“私活”,车了一支每次只能射击一发子弹的枪管,装成了一支自制手枪。

为了检测这支枪的杀伤力,他骑车跑出哈尔滨市30多里,来到一片树林中,瞄准了一棵直径20多厘米的树,“砰”地一枪,他跑上前去,只见树被拦腰穿了个大洞。他笑了,以为自己已经成功了一半。

那么,王辉杀人抢枪的目的何在呢?

在后来的审讯中,王辉说过这样一段话:“我没有什么信仰。觉得整天忙忙碌碌为了可怜的生活,一辈子也没有前途,与其饿着活不如饱着死。所以我要杀人抢枪,抢钱,出国定居。”

是的,问题的答案,就在这里。

一个认识王辉的人说他“心劲儿很大,自己的一切都想胜过别人。”上小学的时候,他前排的一个男生戴了一顶非常漂亮的小帽,他因为自己没有,一抬头看见前面那帽子就来气,趁人不注意,把那帽子烧了个大洞,人家戴不成了,他才安心。参加工作后,他看别人骑摩托车生气,看见别人有钱他也生气。因为他自己的内心是阴暗的,所以他把社会和人生看得都很黑暗,他不相信辛勤的劳动和不懈的追求能获得幸福,他认为那些富有的人的一切,都不是从好道儿来的。所以他想:你们能弄到的东西,我也能弄到;你们能走的道儿,我也能走,而且比你们走得还精彩,还显赫。

1978年春天,录音机在哈尔滨市一般家庭中,还不多见。可是对这“新式武器”,20岁的王辉就垂涎三尺了,他经过勘察,成功地盗窃了宾县英杰乡广播站的一台录音机,并将这个重70公斤的庞然大物一个人搬回家,对父母说是花200元钱从委托商店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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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获成功,他的胆子更大了,1980年至1986年间,他又盗窃过牙克石林业局驻哈尔滨办事处的一台20英寸日立牌彩色电视机和哈一百仓库中的四件绒衣,两条羽绒裤。在人前,他是一个文雅好学的谦谦君子;在人后,他却是一个偷盗成癖的贪心小人。

1986年5月,一直与王辉保持通信来往的一个日本民间组织“笔友会”邀请他去日本观光,日本的繁荣、先进、富有,使王辉惊叹不已,羡慕不已,七天的观光生活,使他觉得恍如隔世。回国后,国内的人,国内的生活,国内的一切,他都看不惯,他对这块生他养他的土地,充满了仇恨。经过一番痛苦的“涅盘”后,他决心脱离这块土地,到那片“王道乐土”去。

想出国定居,但没有钱。怎样才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一笔钱呢?

只有一条道:抢银行、抢送款车。于是,他想到了枪。

1987年12月22日,他跟踪杀害了吴振亚后,回到家里,发现抢来的枪是“六四”式,弹夹里仅有七发子弹,而自己偷来的子弹又都是“五四”式手枪的。这期间,他曾预谋过抢劫送款车,考虑到他在一百工作过多年,认识他的人多,到那里抢劫对自己不利,于是就想到了哈尔滨市的另一家大百货商店——哈尔滨市秋林商店,他也确曾到秋林观察过,但发现那里的送款车人多势众,保护严密,凭自己手中的“六四”式手枪和那几发子弹,根本不能下手。他决定再搞一支“五四”式手枪。

因此,王辉又选准了第二个杀害对象——王余馥。

据他自己说,在杀害王余馥之前,他曾经看准过两个人,但都没有下手。一个是他跟踪过的一名中年警察,用自行车推着他的老母亲去看病,他觉得这个警察有老母亲,又很孝道,便没有下手;另一个是一名年轻警察,是到托儿所去送孩子,他见那泡着的孩子还小,也没忍心下手,只是见到了王余馥,他才觉得是个合适的人选:不仅50多岁了,不会再有什么负担,而且屁股后面挂着的手枪他也看得清清楚楚,确实是“五四”式。

不久,王辉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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