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三十年,到了现在。
李慈风本以为自已剩下的人生也会如此度过,直到今天,家里来了一个少年,少年邀请李慈风去他家吃饭。
临走前告诉他:“生活还是要过的,起码过一个好年。”
已经很久没有人如此关心过李慈风了。
从前,他是被世人崇敬的剑仙,潇洒不羁,但身边除了一只灵驹,别无他人,后来他也因为失了剑心,与灵驹不欢而散分道扬镳。
如今,他是被万人唾弃的酒鬼,地痞无赖,每日喝的烂醉如泥,身旁十步内,都没人敢靠近。
可以说,这么多年以来,李慈风一直都是孤独的。
也没有人关心过他。
上一个关心他的人,还是他的阿娘,如今已经逝世三百年了。
李慈风以为,他足够强大,是不需要有人关心照顾的。
可今天唐笠来过之后,他的内心却久久难以平复,尘封的内心,又能感受到些许的温热了。
他决定,今天晚上就去唐笠家吃饭去。
出门之前,李鬼还专门收拾了一下自已,烧开了热水,洗了个澡,又把胡子剃了大半,修成了比较顺眼的模样。
换上了一身干净衣服,拿压箱底的两块玉牌,去换了两壶好酒。
玉牌可不是寻常的玉牌,那是一百年前,李鬼还是李慈风时,花了不少功夫换来的上品灵宝。
桃源村里的乡亲们的眼里,不管什么上品下品灵宝,这玉牌和普通的玉牌都没什么区别。他们看不出来区别。
李鬼也不在乎这些了,提上刚换来的两壶杏花酿,就朝着村西走去,奔赴唐笠的晚饭。
……
此时,唐笠家的客堂里。
“你说,你去了李鬼家,还邀请他随时来咱们家吃饭?”
旺财在听到唐笠给它讲了这一趟的见闻之后,忍不住质疑:
“那李鬼不就是邋遢的流浪汉吗?村里都没人愿意和他打交道,你说你招惹他干什么?”
唐笠正在包着饺子,准备着晚饭,入了冬之后,他们倒是常吃饺子,小麦的亩产很多,肉菜也够用,饺子又吃不腻,索性想不起来吃什么的时候,就包顿饺子。
“什么招惹啊!我跟李鬼那是建立友谊!”
“友谊?你闲的没事去跟那地痞建立友谊。”黄狗冷笑。
“他不是地痞,他很厉害的,对外面的消息很灵通,和他交好,说不定我也可以多了解一些桃源村之外的消息,比如,有没有更厉害的大能,能弄死我的那种。”
原来,唐笠结交李鬼,也是有他自已的打算的:
他现在虽然知道,自已的实力起码要在仙帝之上。但也不知道有没有比他更强的人存在。
对于一个专注“活命”的人来说,最大的威胁来源于未知。
在离开桃源村之前,一定要明确的知道外面的危险系数,才方便自已在新手村之外的地方安稳活下来。
还有,唐笠也看得出来,李鬼其实是一个隐藏的高手,家里挂着的剑都是排名第二的名剑,那实力定然非同小可。
多个朋友多条路,以后难免会有帮得上忙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