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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二章 命中注定我爱你(第1页)

三十是男人一道分水岭。

性格、圈子、事业、等等几乎都已经定格,下半辈子除非有什么奇遇,不然也就这么过下去了。所以有人说三十看老。

张海贝今年二十八,没有老婆,按照镇上的标准来说属于中老年少男。非要说有老婆也行,都藏在硬盘里。其中最喜欢的一个老婆叫深田咏美。

十年前张海贝从职高毕业,卷起一通铺盖加两套换洗衣服,带着一腔热血南下广东寻找自己的乌托邦。他抗过水泥洗过碗、发过传单进过厂。最后在一声声靓仔中迷失了自己,三年过去了,除了热情不退他还是一无所有。他老爸托人去寻找渺无音讯的他,在黄江的一处公园找到了正躺在椅子上睡觉的张海贝。

他老爸的朋友劝他回家,倔强的张海贝不肯低头,他觉得就这么回去会抬不起头,他还有梦没有实现,还有大好的青春可以去犯错、改进,最后一定能走向成功。他不甘心,他托这人找他老爸拿了三万块钱,并许下承诺,这次不成功,他就回家。

张海贝拿着钱开了一家奶茶加盟店。三年又过去了,奶茶店刚开始生意挺不错,结果还没等生意来到巅峰,他又在一声声老板中沉沦。蓦然回首已经血本无归。这次他学聪明了,还没等自己老爸找人来抓他回去,乖乖买好了班车票,连夜提桶回家,去继承他老爸手下的一支工程队。

或许张海贝天生就是和水泥砖头打交道的命,工程队在他手里并没有亏本,赚的钱虽然不多,但是维持正常的运转绰绰有余。开拓不足守成有余。张海贝突然发现自己有点喜欢这种从无到有的创造的感觉。眼看着新区以一天一个样的速度在他眼里变化着。过不久就有一栋楼拔地而起。让他有种“安得广夏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幸福感。

但是江湖离他而去了吗?并没有。十年饮水,难凉热血。梦中他常常看见自己手提三尺青锋,剑光闪,人头落。偶然的机会他在网上看到了深田咏美的照片,惊为天人,自此精气神有了发泄之处,纸巾用量激增。他终于明白江湖不止刀光剑影,还有儿女情长。

而就在今天,张海贝遇见了自己心念念的江湖,那个坐在草堂里的女孩子,就好像从硬盘里走出来的、活生生的深田咏美一般。

这一瞬间,张海贝突然明白了自己外出闯荡为什么失败,为什么来接手工程队,为什么要来到草堂里。冥冥之中自有天定。

我之所以漂泊,就是为了向你靠近。

然后就这么遇见了,一切顺其自然,不早不晚,恰到好处。

张海贝像是被人用绳子拉住一般,身不由己地走进了草堂里。

楚云胡正沉迷在手中的《还珠格格》世界里,直到张海贝弄出动静才有所察觉。一抬头把自己吓了一跳,一个猥琐的陌生人此刻就在身边不远处看着自己,目光亮的像一头恶狼。

“你哪位?找谁。”

楚云胡故意说的很大声,把正在隔壁整理宣纸的吴群给吸引了过来。

“我找这的店老板,请问他在吗?”

张海贝话这么说着,目光却一直停在楚云胡身上没有离开。

“请坐,我就是这的老板,你找我有事?”

吴群打量了一下这个人,发现自己并没有印象。不过对方有可能认识自己,这事谁也也说不准。

“啊?对是我找你,你帮我写几个字。”

张海贝目光还停在楚云胡身上。楚云胡感觉到了他目光中的侵略性,不安地扭动了一下身体,往吴群那边移动了下椅子。张海贝一看这情况,知道自己怕是吓到楚云胡了,连忙把目光移开,投到吴群身上。

“哦?不知道老板要写什么字?”

吴群一看张海贝这样子,醉翁之意不在酒啊这!不过看楚云胡这反应,显然也不认识这个人。心里也是暗暗把这人打上了登徒子的标签,正常人哪有这么毫不掩饰的?不过光天化日之下,他也不怕这人乱来,不远处还装着摄像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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