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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两件大事(第1页)

林贺原来脸上都没什么肉,现在捏一下脸,也能捏起肉来了。

而且现在全家的生活质量显著提升了。

以前在村里,林母和奶奶得干农活,林贺也得捡树枝做柴火。脸和手经常是黑的,林贺的手指甲上也常年带着一点法式黑边,林贺两三天就得剪一下指甲才能保持整洁。

现在搬到城里,李氏和林母郑杰也不用做农活了,每天烧水做饭就行,林贺也不用上山捡柴火了,家里人都白白净净的,精神也好了。

现在一家五口靠林伯英和老林头赚钱就能维持不错的生活水平。

这不,林贺也有新衣服穿了。

郑杰怀孕后连做饭的活儿都不干了,每天无所事事,于是最近扯了点料子准备给林贺做新衣服。

可怜的孩子,五岁了都没穿过新衣服,以前的都是大人的衣服改改给他穿。

现在林贺开始读书了,也得有一身读书人穿的道袍了。“道袍”乍一听好像是道士的服装,但实际上是古代士庶男性的常用便服,衣长到脚面。

如果叫林贺来形容,道袍不就是许仙穿的那衣服嘛。

林贺没过几天就拿到了自已的新衣服,浅红色的料子做成了细领宽袖的道袍,配着一双一双低跟浅面红绫僧鞋儿,十分好看,林贺穿上更是显得人十分精神。

只不过林母为了能多穿一段时间,衣服和鞋子都做的大了点,鞋子好说,林贺多垫几层鞋垫就好,只是衣服太长,林贺得把袖子挽起一大截,不然很容易拖到墨汁里。

林贺的书法经过一段时间的控笔进步了很多。现在放慢速度写一个字手也不抖了,除了写得有点慢,写出来的字结构和笔画都美观了不少。

林贺微笑“那些栅栏没白画。”

其实年纪小写的字不好看很正常,手臂没力气怎么能写好字呢,尤其毛笔字不像现代的笔,毛笔字是手臂悬在空中写出来的,就更需要手臂的力量。

林贺本来还想练一练俯卧撑什么的,增强手臂的力量,但是害怕这具身体年纪太小,他用力过猛以后不长个儿了。

上辈子林贺是一个咸鱼,对健身这方面的知识知之甚少。

林贺的进步众人都有目共睹,一开始几人看林贺画栅栏和圆圈的时候还觉得是林贺胡乱玩闹,现在看到林贺的进度,大家都相信了林贺的控笔大法。

“我这是锻炼手臂的力量,浩哥你能抱起那个罐子吗?我能。”林贺指着角落放废纸的陶罐,这陶罐挺大的,林贺估计怎么也有十来斤。

方浩走过去试了试,双臂抱住罐子外围,艰难地抱了起来。林贺赶紧接了过去“慢点啊,你小心胳膊疼。”

“你手上没力气,写字当然会歪歪扭扭嘛!不过不用着急,咱们就先一点点练着,等咱们长大了,力气肯定也会变大。”林贺现在也不敢多用力写字,上辈子他就是学写字学得太早,导致长大后手指都有点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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