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秦烈拿起酒杯,一个文文弱弱的声音传来。
“我,我替你喝两杯吧!”
扭头看去,是一个戴着眼镜的男生,秦烈一时间有些懵,这张脸有几分熟悉,但细想又没什么印象。
“于晨,这是我俩的事,你跟着凑什么热闹?”
孙宽眼神不善的瞪了于晨一眼,表情含有几分警告意味。
“大家都是同学嘛,我也是看到秦烈心里高兴,忍不住想喝两杯。”
能听出来,于晨的声音都有些颤抖,能对孙宽说出这般强硬的话,已经是他的极限。
而此时,秦烈也想起来,于晨究竟何许人也。
说起来两人有些渊源,当年,于晨家里条件不好,过来上学经常只带着一个馒头。
身材瘦弱,说话声音也很低。
彼时的魏伦等人,早就是学校里臭名昭著的混混,平日里以欺负人为乐。
家境贫寒的于晨成为了他们的目标,魏伦带人偷偷拿走于晨的馒头,夹了一根毛毛虫进去。
不知情的于晨一口咬下去,半只毛毛虫咽了下去。
当即面色潮红,呕吐不止。
本就饿着肚子的他,吐了几次,胃里什么都不剩,饿的眼冒金星。
是秦烈将自己的午饭拿出来,分了一半给他。
当时,秦烈虽然没说什么,但这份恩情早已被于晨记在了心里。
“赶紧滚,别逼老子扇你!”
孙宽极其不悦,狠狠瞪了于晨一眼,语气不善道。
这次,于晨态度很是坚决。
他坚定的站在秦烈身边,眼镜里反射这执着的光芒。
“不行,我要帮他喝一半!”
“你他妈来劲了是吧,信不信老子弄死你!”
孙宽放下酒盘,撸起袖子露出精装的腱子肉,虎视眈眈的盯着于晨。
“我喝吧,不用担心。”
秦烈轻轻拍了拍于晨的肩膀,给他一个肯定的眼神。
即便如此,于晨眼神仍旧难以置信。
他很想帮秦烈分担一半,却找不到理由。
“这才对,看看秦烈多么爽快,于晨你滚远一点,别碍老子的眼!”
孙宽呵呵一笑,与秦烈一一碰杯,将十二杯酒喝了进去。
饶是以他常年挡酒的酒量,一次性喝下去六杯酒,都感觉胃里翻滚难受。脸色也微微发烫。
“来来来,继续,酒逢知己千杯少,今天是魏伦的大喜日子,我高兴!”
孙宽又是倒了十二杯酒,端了起来。
周围隐隐有人开始担忧,照这么喝,万一把人喝个好歹怎么办?
这是喜宴,为了针对秦烈简直是不遗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