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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老城区光华寺到三水湾,大约三四十分钟的车程,吴常也开了大致三四十分钟。
非常稳。
一个潇洒的漂移,将车子摆正位置,吴常直接跳下车。
啧啧。
人走茶凉啊,三大美女不在了,他吴常只能独守空房喽。特别是这两天涂月明对他的照顾堪称一个无微不至了,今天却连个端茶倒水的都没有。
得。
劳资自己的手艺也是不错的。
此刻深秋之中,六七点钟,已然薄暮。
也是露一手,填饱肚子的时间了。
可就在吴常晃着脑袋,准备回家的时候,忽然眉头一凝。
略带几分笑意的嘴角,勾了勾。
不羁戏谑的笑意陡然浓烈。
果然,他吴常又算准了。
直接停下脚步,咔咔扭动脖子活动了下,朗声道:“朋友,既然来了就出来见一面嘛,藏头露尾可就没意思了。而且,今天这里就我一个人,你怕是也等得很久了,不如出来活动活动手脚?”
“不错,果然是个高手。”
声音一声破锣般的嗓子,如夜枭呜鸣一般,吴常转身过去,却看到草丛之中一道亮如寒星的眸子。
嘶。
吴常眉头一皱,这锃亮的眼神,就不像是个常人,更容易让人想到野狼。
而草丛之中,长身而起的一人,身披麻衣,戴着斗笠。
吴常心中瞬间没有疑问了,果然不是个正常人。这身装束,若是大半夜地出现在这里,把他吴常换成一位窈窕女子,怕是当场就能吓得花容失色。
还好,他吴常不是。
不过心头还是不由得微微凛起。
这不是害怕,但也算是被吓得。
因为眼前这人,太踏码丑了。
一道寒芒直射的眼珠子,瞳仁居然不是黑色,而是带着阵阵金属光泽。
至于此刻轻轻摘下斗笠,斜靠在一片的树边,显露出来的面目更是狰狞。
两道触目惊心的疤痕直贯双目,乍一看还真是跟狼眼般凶狠。而那面色之苍白,比死人还要难看,就跟漂白粉漂白过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