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只是磨出了泡但没有皮损,这样就没有感染的风险。
但每个泡都得挑开一个口把血放出来才行,你忍着点。”
水欢没有说话,只是紧紧的抓住他的衣角,表示肯定和依赖。
眼前能够胜任这个活儿的工具自然是那柄尖刀,不过它的刀刃经过这番折腾,上面定然是不卫生的,必须要消消毒才可以用。
在没有酒精没有碘伏没有任何医用消毒条件的情况下,这边想到的方法是高温,以钻木取火获得明火,然后炙烤刀锋,完成这道工序。
这在项骜手中属于手到擒来的小事,寻找干燥笔直的细小树枝作为钻杆、收集细小干枯的碎叶作为“火绒”,也就是产生明火的关键燃料;以及用刀在钻板上切出一个和钻孔贴合的半开放孔洞用于释放火星引燃“火绒。”
水欢看着他前后忙活这些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感觉不到脚底板那火辣辣的疼了,只觉着这个身影在眼前这么来回晃着,便能带来无穷的安全感。
经过大约十分钟的努力,火星的数量终于达到将碎叶点燃的程度,随后则是拿起来捧在手心用嘴慢慢匀速的吹,好起到助燃的作用。
几口下去,原本冒烟的“火绒”内就冒出了一团肉眼可见的火苗。
找到一片带着一层水气的嫩树叶在刀锋上用力一擦,再放到外焰上反复烤了几十秒,项骜便回到了原处,道:
“我要开始了。”
小姑娘以为会很疼,但实际上因为操作精准,每个血泡只是经过一点点刺痛后就结束了。
接着他用刀背抵在小口反方向的血泡顶端,然后往下一点点擀,将积血一点不剩的都挤了个干净。
结束后又拿过那只小巧的鞋子,把方才燃烧剩下的草木灰全倒了进去。
水欢见状问:
“这是干什么啊?”
“减少脚和鞋的摩擦,会让你舒服些。”
这话说的不假,等穿好试着走了两步,血泡带来的针刺感已经减轻了十之七八,再配合上余烬的润滑,真的几乎不疼了,可以说除了会把袜子染成洗不出来的深灰色外,没有任何缺点。
重新上路后,她道:
“我堂哥喜欢探险,我和他出去玩的时候见他钻木取火过,成功是成功了,但过程特别费劲,忙活了一个多小时,差点逼得用打火机了事;可怎么在你这儿就变得这么容易了呢?”
“你堂哥没掌握技巧而已;比如我猜他肯定没给钻板开孔,钻杆往下钻的时候角度也不垂直,经常左右偏转。”
小姑娘回忆了一下,惊叹道:
“好像还真是!你怎么知道的?”
“就这么点事猜也猜得出来;没有开孔火星憋在里面出不来,那钻的不论怎么卖力也很难,而钻杆左右乱晃,会逐渐扩大钻点,减少摩擦,生火几率自然便低了。”
水欢一脸了然的表情,随后看意思是准备又要问点别的,但被项骜提前打断了,他道:
“这些话一会儿再说,我先问你,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你知道这有多危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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