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泉灵细细地听着,惊讶的发现她每一句话都说在点子上,怕是一般的人也看不了这么透彻。
于是在心里默念着,让自己千万全部都记下来。
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这就变成了自己的东西。
“这琴棋书画你也是不能急的,我一样一样的教你,先学琴,不必精通,把弦播的温婉柔和就可以了。你如果有时间,每日饭后下午来,我都会在这等你。”
吴品梅转眼看了看那边的西洋钟,已经到了华灯初上的时候,她要到前边去忙碌了。
“换了衣服,化个浓妆,带你去前边瞧瞧。”
吴品梅亲自动手给冷泉灵化了一个奇丑无比的妆容,本来白皙的肤色被涂黑,干干净净的脸上专门涂了黑色的痣,头发胡乱的扎起,然后又扔给她一件深紫色的旗袍,上面夸张的用金色线粗糙的绣了鸳鸯,两侧的叉直接开到了胯,叫人看着都脸红。
“这衣服……”
冷泉灵在身上比了比,觉得实在是穿不出去。
“你大可放心这里没人认识你,就算认识也瞧不出来你是谁,只是如果你穿的过于保守,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呢。”
吴品梅抱着胳膊看她在这里纠结,觉得有些好笑。
“那我里面也是要套件小裙的,这样若是稍不小心,岂不被看光了?”
冷泉灵自顾自地揪扯着身上的衣服,觉得这劣质的料子真是扎人。
“现在的夫人太太,好多人都穿着这样高度的旗袍,我怎么就不见她们露了些什么不该露的东西?再说了,女人个个都一样,就算你露出来,别人未必稀得看。”
吴品梅边说边笑,身上的那么一股子风尘劲儿霎时间便暴露出来,真是遮都遮不住。
这就不必学她了。
冷泉灵在心里默默的念叨。
最后还是穿了高叉的旗袍出来,因为里面套了小裙怎么看怎么别扭,正如吴品梅所说的,应该会招惹更多的目光。
冷泉灵走的每一步都小心翼翼,步子不敢迈得太大,有风的地方更是不敢站着,两个手紧紧的贴着腰身,悄悄的用小指夹着后面的衣襟。
夜晚的百花阁真是比白日的饭店都要热闹,来来往往的人形色各异,什么阶层的都有。
各种穿着高叉旗袍的姑娘们穿梭其中,见到老顾客了,就笑脸迎过去,没有老顾客的时候,就勾肩搭背的寻找新顾客,真是相当忙碌。
穿着正红色旗袍首饰万全的大概就是花魁,长得着实漂亮。
她不用像她的那些小姐妹一样到处去拉客人,只是抱着胳膊抽着一抹香烟,站在楼梯旁出神就可。
她朱红色的唇,嘴角勾起一丝笑容,居然还带着丝丝嘲讽。
但是眼波一转,流露出的风情足以让人忘记一切,她半靠在栏杆上,一条腿随意的伸出来。
艳红色的布料和洁白细腻的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脚腕上一串银色的小铃铛,伴随着她的每一次小挪动,都发出细细碎碎的响声。
别看她冷艳,却招致了大批大批的钦慕者,每个人都恨不得把手里的钱全部塞给她,只为让美人笑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