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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不服(第1页)

李魁满口鲜血,目光死死的盯着李福,威胁道:“我是孔大儒的记名弟子,你竟敢如此对我?就不怕我老师,在陛下那里参你一本吗?到时候,就算是神仙也救不了你!”

“哼!威胁我少爷?今天就算是孔大儒来了,也救不了你,你不钻也得钻,还得边钻边学狗叫。”李福冷冷的看着李魁。竟敢对少爷出言不逊,今天就拿你来杀鸡儆猴。

“我李魁今天就算是死,也不会钻的。李青云盗窃别人的诗来参赛,不是他自已的,我没有输。”李魁口里漏风的说道。

“你说我盗窃别人的诗,证据呢?”李青云笑眯眯的盯着李魁道,确实他剽窃了前世古人的杰作,但是李魁不可能找不到证据啊!除非他也是穿越者,但看他这熊样,肯定不是啦!

“你不学无术,大字不识几个,这就是证据。”

“试问一个大字都不识几个的人,怎么可能写的出如此如此潇洒,飘逸,空灵,俊美,行云如流水,秀丽飞扬的字体呢!?”李魁不愧是京城年轻一辈的第一才子,欣赏能力还是有的,对李青云写的小楷书,总结的很到位。

“书法自成一脉,这绝对是出自某位书法大家的手笔,绝对不可能是你个不学无术的二世祖写出来的。”

李魁面目狰狞的盯着李青云。

“也罢,既然你如此不甘心,那就让你输个心服口服。”

“笔墨纸伺候。”

李青云冷笑,他知道,改变自已不学无术的机会到了。

无论在那个时代里,都要学会包装自已。如果原主以前是个大才子的话,那么他的名声就绝对不会像现在这般差。就算是好色,调戏良家妇女,也会冠名堂皇的被说成是风流才子。

普通人好色,那叫色狼!

而有才华的人好色,那就不是叫色狼了。而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老鸨子使了一个眼色,让一旁的丫鬟去取李青云要求的笔墨纸。

很快丫鬟就拿来了笔墨纸还有一张桌子。

李青云看了一眼旁边的‘少年’,走到书桌前,拿起毛笔,沾染墨汁,然后在纸张上开始书写。

“君王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

“叶家有女初长成,养在军中人未识。”

“天生丽质难自弃,巾帼豪杰镇北蛮。“

“回媚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李青云使用小楷书,稍微改了一下白居易的长恨歌,写了出来。

“这怎么可能?”

“真会写?”

看到李青云写出来的诗,所有人都惊呆了。

这里几乎所有人都是读书人,虽然写不出这么精彩的诗句,但是欣赏能力还是有的,这首李青云随手写下的诗,绝对可以流传千古。而字体,更是自成一脉,行云流水,精致美伦,说是书法大宗师,也一点不为过。

诗就算不是李青云自已作的,但是这书法,也绝对可以称得上一代大宗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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