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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自证清白(第1页)

顾书贤饶有兴致地回过头,他倒想看看,他们能发现他什么物件。

仵作说完,亮出物证来。

红樱玉扣。

仵作道:“曾有人亲眼见你佩戴过此玉扣。如今出现在案发现场,可谓铁证如山。”

顾书贤看着那玉扣,久久回不过神。

当初他还在镇国公门下当差时,镇国公苏青岩亲口承诺将他的小女儿苏明月许配给他。

红樱玉扣是镇国公亲手交给他的,一共两枚,一枚给他,另外一枚给了苏明月。

寓意百年好合,永结同心。

为什么?属于苏明月的那枚,会突然出现在衙门里?

难道是苏明月杀了人?

如果是她,那么全部的线索都解释得通了。

镖是他教会她的,镖的制作方式,也是他教的。红樱,也只有她有。

她断不会污蔑他,那么这件事就只有一个可能性,是她杀了人,恰好阴差阳错地被昏官算到了他头上。

可她为什么要杀人呢?

失去联络的这一年,她完全不知她的去向何处,更不知道她过得如何。

“顾书贤,你还有何话说?”县令问他。

似乎随时做好了要让他立马签字画押的准备。

顾书贤回答道:“可否让我看看死者的伤口?”

县令朝仵作示意了个眼色,仵作撩开死者身上的白布。

死者刘某,看体型是个脑满肥肠的猥琐中年大叔。看伤口,飞镖正向入胸口三寸七分。从角度来说,明显是被人打压进去的,而不是远距离飞射进去的。

“不是我。”他说。

县令威目圆瞪:“证据呢?”

顾书贤道:“解开我的手,我给你证据。”

衙役征得县令同意后,将他手上的镣锁打开。

“给我一只镖。”顾书贤要求道。

“你要做什么?”县令问。

顾书贤不慌不忙地回答:“给你们验证,不是我。”

“给他!”县令吩咐。

仵作将镖递到他手里。

他执镖轻轻那么一丢,飞镖“嘟”一声,稳稳嵌到了衙门大厅的立柱上。

“看见了吗?我使镖是用掷的,死者身上的镖是被人当做刀子一般扎进去的。”

县令摸了摸小胡须:“单凭这个也不能证实,不是你杀的。说不定你杀他时,就是将镖当成刀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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