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抚了阿什莉几句,伯恩就挂掉了电话,他心中的不安越发强烈。
忽然,他想起来刚才在门口见到的那个熟悉的身影是谁了,就是女孩的养父,也是这次任务的委托人——约翰。
见鬼,救人这种活让我们这种年轻人来就行了,你一个七十岁的老头,贸然闯到人生地不熟的陌生国度,语言不通,也没有熟人,能干嘛呀?
伯恩急忙往酒吧赶去。
可是已经迟了,任他找遍了酒吧每一个角落,也没有见到约翰的踪迹。
最后还是在门口一个卖烟的小孩儿那里,说见到过一个带着毡帽的人,和伯恩形容的衣着很像。
之所以对这个人有印象,是因为这个毡帽男是和另一个人一起,那个人是马丁内斯帮里的小头目,也是这家酒吧的实际管理者。
他们一起上了一辆皮卡,朝一个方向去了。
伯恩只是看了男孩指出的方向,心里就咯噔一下。
那个方向正是马丁内斯帮关押女孩地下室所在的方向。
这老头,是要到对方老巢!
约翰老头不了解马丁内斯帮的实力,伯恩岂能不知?
他从接头人那里知道,马丁内斯兄弟二人都曾在西墨哥部队服过役,手下更有一批老兵,人数在20人以上,熟悉各种枪械,枪法更是比普通帮众要精准地多。
除了这20多人的精锐心腹外,他们的外围帮众也有四五十人。
热爱武器的弟弟雨果·马丁内斯更是在市区有一套200平的房子,专门用来放他的“藏品”。
伯恩一路疾驰,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在关押女孩的小楼所在的街区。
此时,这个街区已经被戒严,路上见不到一个行人,只有在每个路口、楼梯的阴暗角落,都有一个拿着手机的小混混在把风。
从一个小混混嘴里,伯恩知道他最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约翰的行踪被人发现,帮里全部出动,要抓住这个人。
而他刚接到的消息就是,那个人是个老头,被堵住了,就等马丁内斯兄弟来亲自审问他了。
伯恩一把扭断小混混的脖子,将他扔进路边的臭水沟,朝约翰被围山顶跑去。
果然,在半山腰一处居民楼顶的小平台上,伯恩见到了被四五十名黑帮份子团团围住的约翰。
当头一个衣着最华丽的家伙,一刀划破了约翰的脸颊。
这就是个开打的信号,所有黑帮份子一拥而上,对约翰拳打脚踢,虽然约翰奋力抵抗,还击,但是敌众我寡,约翰很快就被打倒在地。
就在这时,一个白色的大塑料袋在众人头上烂开,大量白色的粉末状物体纷纷扬扬飘散而下。
有察觉不对的人抬头看去,顿时被迷住了眼。
“Cal,noabraslosojos(有人扔石灰,别睁眼)!”有人大叫。
“Notengasmiedo,noescal,esharina。(不要怕,不是石灰是面粉)。”
也有人抹了两把脸,大声回应道。
可是不管是谁,此时都只能停下手里动作,顾不得其他只能先擦自己的脸。
白色的粉末还在继续从天而落。
天色太黑,而洒面粉的人又很机灵,东一下西一下,愣是没有被帮派的人发现在哪儿。
混蛋,等面粉撒完,就是你的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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